奇怪嗎?真的不奇怪。地裡所謂的“樹苗”,實際上有的已經是生長了兩年多的桐樹了,隻是沒有出苗圃,越長越粗大。其中最大的一棵,用手一掐,還掐不過來,可以蓋房當三檁用了。這個樣的“樹苗”哪裡弄去?
樹苗變粗,自然就出數,一輛拖拉機一趟隻能拉100多棵。
王田耕師傅擔心起來,心疼地說:“這麼粗的樹,當成樹苗拉走,咋成?”
“原來沒有設置限製標準,牛科長說讓人家挨著一邊隨便挑的。既然這樣了,還有啥法?”李勃無奈地說。
“咱不能加點錢嗎?”王師傅不解地問。
“人家很講信用,已經提前把樹苗款抵押到財務科了。咱不能坐地起價呀,也得講信用,吃虧就吃點吧!”李勃勸慰道。
“農村賣樹,有個說法,就是長著不買,放倒不賣,觀感確實不一樣。咱這樹苗,長著不顯粗,刨下來這麼粗,可惜呀!”王師傅感慨著歎氣。
“王師傅,算了吧,這些鄰村的人不好惹!常言說,強龍不壓地頭蛇,為雞毛蒜皮之事,惹出麻煩,壞了關係,又該影響正常工作了。”李勃繼續勸慰說。
“就是太便宜他們了!”王師傅頗為不甘。
“明天結賬時,咱務必慎重,也不必客氣,一是一,二是二,該多少就收多少。讓他們也說不出什麼,公道最有說服力。”李勃安慰王師傅,也是為自己解脫。
樹苗陸陸續續地賣了兩個多星期,李勃的小賬本記下了每天賣出去的單位、棵數、金額,交給財務科的錢數,還有一個兄弟單位的欠條,共計出售2115棵,收款2229元,欠條欠款234元。
原先估計的4000棵樹苗,在村民刨樹的時候,損失了一部分,估計的棵數也有誤差,剩餘的太小,也沒人願意要。
為不影響銷售,牛科長中間安排李勃去十八裡河集上買了兩把菜刀,讓他和王田耕師傅把影響觀瞻的小樹苗齊根砍掉,等到春天再發新苗。
實際收入中,還扣除了支付給直屬中隊學員參與勞動應得130元,還有那兩把菜刀的5.56元。
由於先來的先挑,剛開始來的單位,把比較大的樹苗先挑走,每棵能賣一塊三四,到最後剩下一百多棵,就估堆賣了。
李勃與劉灣的一個村民討價還價:“有140多棵,120塊錢算啦!”
那個村民也不苛求,說:“乾脆一個整頭數,再給你十塊吃飯的錢,咋樣?”
李勃略一沉思,上次往財務科多交了十塊錢,正好彌補,至於什麼用途,反正沒有落入我個人腰包,倒也落個清白,先收下再說。於是答應道:“咳,就這吧!我們單位也不在乎這幾個小錢,趕快處理完,我也就完成了任務。幫忙是應該的,多的十塊錢,還充公,不能拿著公家的工資,再撈不正當的外快。”
拉樹苗的車開到大門口,村民說,要票不要票無所謂。李勃回到生產科,恰好美工崔師傅又來借錢買材料,就給門衛師傅打電話,說財務科沒人,讓拉樹苗的村民先走吧。
事了,李勃向牛科長彙報賣樹苗的情況。
牛科長豎起大拇指說:“中啊,小李,賣了幾天樹苗,學會做生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