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無形的較量(1 / 2)

官仙 陳風笑 4859 字 1個月前

聽到這話,警司可是真的毛了,他扭頭看看陳太忠,媽逼的,你家主子都不話了,你個臭跟班得瑟個什麼勁兒啊?

陳太忠的年紀實在太輕了,警司有此誤會,實在正常,“我就踹了門了,怎麼?不服氣的話,跟我回市局聊聊?”

“嗤,你就是這麼做工作的?”陳太忠冷笑一聲,衝他點點頭,再看看他的胸前,“警o2o543o5,..>思?”

“什麼意思?跟我走你不就知道了?”聽到這種尋釁的口氣,警司隱隱覺得,事情似乎不是他想像的那麼回事,隻是,難聽話他已經講了,眼下正是羞刀難入鞘的時候,不硬撐著也沒辦法了。讀蕶蕶尐說網

再看看陳太忠的穿著和氣量,警司終於決定,能不計較還是不計較算了,他冷笑一聲,“如果不想多事,你就給我老實呆著,啊~”

這話裡,他已經留了三分餘地,小心總是沒大錯的。

“你們這次出警,走的是什麼程序?”陳太忠斜眼看著他,淡淡地問了,不管怎麼說,他是做過一陣政法委書記的,對警察局內的大致工作流程,還是比較熟悉的。

時下地天南省為了保證經濟的展,三令五申地強調過。沒有充足的理由,任何警察不得隨便出入特殊行業,否則必定要嚴懲——雖然這早就已經是明文規定了。

這話的意思就是說,沒事的話,你們彆巧立名目去那些地方生事,以免影響本省的經濟展,尤其是娛樂場所,警察們想來玩玩。都必須得穿便裝。

其實大多時候,就算去飯店,警察們也很少正式著裝,該避諱的東西,有時候還是要避諱一些的,尤其在飯店裡,大家難免還要喝兩盅,那難免就又觸犯到彆地規章了。

是的。對娛樂場所出警,必須要有一個合適的理由,走一個程序,至不濟也得是相關的領導打過招呼寫過條子。方才算名正言順。

想當初古收拾張開封的小舅子的歌廳,為了避免有人找後帳,都要讓時任政法委書記的陳太忠寫個條子,以示是街道辦的人想整頓一下治安。

警司聽到這話,嘴裡也是一聲冷笑,“有人舉報這裡有賣淫嫖娼行為,怎麼,不夠條件出警麼?”

“是11o地警麼?”陳太忠開始正眼看對方了,是的。他已經開始下套了,若是11o警,處警的不是派出所就是分局治安科,哪裡輪得到市局的出來?

“你管是不是呢?”警司臉色一繃,越地謹慎了起來,不承認也不予以否認。言多必失,因為他心裡清楚,這次出警,還真沒走什麼程序,雖然這事後麵有人在出力,不過,大家不也是為了敲點好處,才來地麼?“你是誰?這事兒也是你能管的?”

“你管我是誰?公眾不能監督啊?”陳太忠臉色一沉,也沒好話給他,“看來。隻雙開一個熊茂不頂用啊,瞧瞧你這工作態度……”

他的話還沒說完,手機響了,這次,來電話的是劉東凱,“陳科長,聽小古說,你在找我?”

“哦,劉副局長啊,”陳太忠笑了笑,“沒啥,我就是問問,今天市局五處的治安科,有沒有突擊檢查娛樂場所的安排?”

咦?劉東凱一愣神,這是什麼個意思?

不過,這種類似的詢問,他也經常收到,人在江湖飄,誰還沒有仨瓜倆棗的親朋好友?“我沒聽說有啊,怎麼,有人找你的麻煩?”

對上陳太忠,劉東凱是實實在在地有點頭疼,陳某人身後地勢力,劉副局長是相當忌憚的,可若是讓他心平氣和地對其俯帖耳,感覺又……比較彆扭。

總而言之,就是那種惹又惹不起,躲也不方便躲,與之打交道,卻又**份的那種感覺,不過,眼下熊茂的事情還沒徹底了解,他實在是無法回避這尊瘟神。

“你沒聽說也不代表沒有安排啊,嗬嗬,”陳太忠乾笑兩聲,“我是有點奇怪,五處現在,可以隨隨便便臨檢娛樂場所嗎?”

這個問題,問得比較刁鑽,按理說,治安處還真有這個權力,不過,由於

大氣候是展經濟,所以,哪怕是臨檢,跟上麵交待經。

當然,如果五處的處長趙紅軍有擔當,敢為屬下扛雷,一口咬定就是五處組織地行動的話,這件事還真的沒辦法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