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千三百一十三章 幌子(召喚保底月票)(1 / 2)

官仙 陳風笑 5356 字 25天前

嗯?陳太忠聽得眉頭一皺,心說你們上手段的時候,也不知道悠著點,真是能給我添亂,不過下一刻,他決定還是先弄明白一點,“在分局裡被打死的?”

“哪裡,小偷小摸是歸派出所管,”朱奮起乾笑一聲,“是被憤怒的群眾打死的……”

盜竊是發生在人民商場,小偷是兩個年輕人,一個打掩護望風一個負責偷,在偷一個女士的時候,被攤主發現了,攤主大喊一聲,“你個賊娃!”

“找死啊你,”這倆小偷是外地的,偷的時候根本就沒在意攤主,這年頭的事情就是這樣——哪怕彆人都知道他倆在偷東西,隻要失主不知道,那就無所謂。讀蕶蕶尐說網

尤其是這攤主,在固定地方做買賣,須得防小偷的同夥找後賬,所以小偷偷東西的時候,最不怕的就是攤主。

而這個攤主的反應,也超出了小偷的想像,一般情況下,攤主也就是使個眼色什麼之類的,還要防小偷惦記上,哪裡有這麼直接喊的?

偷錢的那位先是一愣,然後發現被偷的女士緊走兩步,躲到了一邊,也不敢叫真,於是他心裡大定——他並不知道,這女人其實不是本地人。

於是他掏出一把匕首,對著攤主就紮了過去,“尼瑪……叫你多事!”

攤主是賣衣服的,手邊彆說秤砣什麼的,連個勺子都沒有,而衣服又不能拿來抵擋——紮壞了就不值錢了,見狀忙不迭一閃身。

不成想,望風的那位提起手裡的雨傘,衝著他的眼睛就紮了過去,總算他躲得及時,雨傘尖隻是在額頭劃了很大一個口子。

這也是做賊的慣例,一旦被發現,先表現出窮凶極惡來,狠狠地收拾一頓多事的——看你小子下次再多事,然後就襯著這股子蠻橫鎮住彆人的時候,抬腳走人。

尤其是,發難的是隱藏在一邊的望風者,旁人想要管這個不平,就要擔心旁邊是否還隱藏著第三個、第四個同夥。

不成想,這個舉動,是徹底地激怒了攤主,他一抹額頭,發現滿手的鮮血,於是大喊一聲,“北崇的爺們兒,往死裡打,打死算我的!”

其實不待他說話,旁邊就撲過來三四個年輕人,手裡拎著板凳、剪刀什麼的,又有人將搭衣服的竹竿一伸,將兩個賊人絆倒在地。

一通暴打之後,大家報警,結果望風的那位被重物擊中額頭,搶救無效死了,另一個偷竊的家夥,左邊脾臟破碎。

那被偷的女士本來是要作證的,聽說死人了,她有點害怕,結果北崇人告訴她,沒啥可怕的,區裡獎勵見義勇為,有陳書記在,你要真的偷偷溜走,反而是自找麻煩。

“那……死就死了吧,”陳太忠一聽是這種因果,一點都不在意,“找到嫌疑人了嗎?”

“目前還沒有,不過當時有省台辦的人在場,還有籍貫北崇的台胞,”朱奮起苦笑著回答,“真是運氣不好。”

“北崇的事情,什麼時候輪到外人說話了?”陳太忠很不屑地哼一聲,“找不到嫌疑人,那就不用找了,誰想唧唧歪歪,告訴他們,衝我來……我說話算話,北崇人打死小偷,那就是活該。”

陳書記在還是陳區長的時候,就表示過,要整頓北崇的社會風氣,對小偷小摸之類的事情,一定要做到老鼠過街人人喊打,不能像大城市一般,對各種小偷小摸行為徹底漠視。

“可是台辦的人也說,現在是法治社會,”朱奮起鬱悶地歎口氣,“書記,您能來一下醫院嗎?”

“我去醫院乾什麼?”陳太忠很奇怪地發問,“我都說了,誰不服氣找我來,無非是一個小偷,被憤怒的群眾打死了,大家很嫉惡如仇……這不是應該的嗎?”

他心裡確實是這麼認為的,所謂小偷,為什麼叫小偷呢?那就是要偷偷摸摸地行竊,見勢不妙就要撒腿跑人——知道自己心虛嘛。

偷的時候不許彆人管,還大大咧咧地打擊報複,這還叫偷嗎?這叫搶!

“他有個同夥,脾臟破裂了,這個怎麼辦?”朱奮起問起另一個問題。

“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醫藥費分局墊付,”陳太忠輕描淡寫地發話,想到白鳳鳴都要讓學員付學費,他覺得自己實在太好說話了,“等小偷好了之後,做工抵債。”

“那我知道了,”朱奮起壓了電話之後,長歎一聲,陳書記你說得再輕鬆,終究是死人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扛得住嗎?

不過總算還好,當時下手的人太多,致命一擊到底是誰乾的,這不好查清楚,而且,陳書記就不讓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