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此刻,正因為金錢能夠帶來立竿見影的效果,空軍這才迫不及待的想要推銷梟龍戰機。
根據根峨眉峰同誌的合同約定,一架梟龍戰機的銷售價格為1000萬美金。
而這個價格,還是賣給空軍的價格,並不是賣給國際客戶的價格。
賣給自己人有折扣,這是非常淺顯的商業道理。
賣給國際客戶,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是同樣的價格。
眼下,毛熊的蘇27都敢要價5000萬美金,鷹醬的f15同樣在此價位區間,甚至算上後勤以及武器裝備跟技術人員的培養,每一架f15折合7500萬美金左右。
正是因為價格偏高,當初蜜月期期間根本買不起。
而眼下的梟龍戰機,不論是所搭載的武器以及機載電子係統跟雷達係統,在性能方麵甚至還要優秀於f15跟蘇27。
在這種情況下,銷售價格3000萬美金,是否算得上具備無與倫比的性價比?
隻要以此價格賣出200架,空軍就能夠得到梟龍戰機的所有技術儲備。
到時候,等空軍旗下各研發單位完全吸收梟龍戰機的所有技術性能後,就能夠更為廉價的推出之後的升級型號。
不僅如此,尤其是梟龍戰機所搭載的機載雷達,其性能明顯優於蘇27跟f15。
如果把這樣的雷達下放到殲7,是否意味著國內現有的大批量殲七戰鬥機,立即擁有了更強大的性價比。
如果能夠以不錯的價位把這些殲七戰鬥機全部銷售到國外,便能夠給空軍帶來相當不錯的外彙儲備。
到時候,就能夠使用這些資金跟峨眉峰同誌購買更多的殲20。
隻不過,這一切還沒有變成現實之前,現在卻不得不為了一架超音速靶機而跟海軍同誌們有相左的意見。
海軍司令顧大海聽到空軍司令趙長空戳破自己的來意,甚至還不給自己講話的機會就直接用言語堵死了自己的路。
這怎麼能忍?
但是,有求於人,不得不擺正心態。
"趙長空同誌,我們海軍跟空軍也算是攜起手來完成了一場海戰的勝利。
要不是第2炮兵周正雄搗亂,這場海戰的勝利簡直堪稱完美。
我們海軍能夠一掃前恥,這其中必須要感謝空軍的付出。
我們海軍視空軍為最好的搭檔,也是最牢靠的戰友。
我們隻是想跟空軍一點支援僅此而已,沒想到卻得到如此冰涼的回應。
想當初,你們空軍空降兵部隊,想要獨吞…想多要一些峨眉峰同誌的武器裝備,於是找上我們海軍陸戰隊共謀此事。
我們海軍陸戰隊可沒有任何的猶豫,立即答應了空軍同誌的所有要求。
你們有求於我們的時候,我們可沒有像你這樣不接電話,也沒有像你這樣直接冷冰冰的拒絕。
怎麼?曾經的人情不是人情嗎?
還是說,空軍在你趙長空的指揮之下,就喜歡乾這種過河拆橋的事?"海軍司令一番話,直接在道德的高度上讓空軍司令趙長空極其尷尬。
雖然當時海軍陸戰隊同意空軍空降兵部隊一起吞沒屬於陸軍的裝備,那個時候也的確提出了一些過分的要求。
但是,從結果來推論,海軍陸戰隊的確答應了空軍空降兵部隊的要求。
就憑這一點,這人情你要不要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