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晚上,沙灘上到處是玩家看到魚兒從手中逃竄的哀怨感歎聲。
明夏儘力低調,叉中了魚隻管趕緊往空間裡一塞,也不在海邊烤魚了。雖然受到許多玩家在海邊驚擾魚群的影響,最終還是收獲了一條小臂長的大魚,三條巴掌大的小魚。
沒捉到魚的玩家垂頭喪氣,捉到的人表情也不怎麼愉快。
“忙活一晚上抓到的三條魚,憑什麼你要分兩條,就給我一條,還是條小的!”
那個玩家理所當然的說:“魚都是我抓的,你隻負責在旁邊舉火把照亮而已,我出力多,平分才不公平。”
舉火把的玩家急了:“那沒有我照亮,你看的清魚在哪兒嗎?你要這麼說,明天我來抓魚,你來舉火把。”
對方斷然否決:“不行,今天舉火把的時候你都因為動作幅度太大嚇跑了好幾條魚,明天你也這麼笨手笨腳的抓不住魚,咱們都得挨餓。”
“那我就活該分一條小魚是嗎?”
兩個人因為三條魚吵得不可開交,最終隻好作出決定。
“拆夥!”
兩人心裡都有埋怨:“我走了,看還有沒有人辛辛苦苦舉一晚上火把,就為了分那麼一條小魚!”
另一個玩家則想:“有那麼多根本捉不上魚的人,你跟誰合夥也不見的比跟我一起分的魚多。”
這種和平的分道揚鑣還是好的,當場就因為分配不均打起來的也有不少。
明夏趕緊走遠,生怕這些打鬥殃及自己。
但儘力低調,也耐不住有人盯著她。
“你看清楚了嗎?確定是她,就她一個人?”
“肯定沒錯,那時候月光正亮,我清楚地看到她從水裡撈上來一條大魚,可大了,這麼長!”被詢問的玩家比劃起來。
這兩個人來到海邊,嘗試幾次抓魚未果就放棄了。與其折騰來折騰去也沒有收獲,不如直接做有把握能拿到成果的事。
打劫。
說起來,這事也不是他們兩個第一次做了。
第一個副本中玩家的武力差距沒拉開,大家的屬性值都差不多,人數才是取勝的重點。他們兩個就專門挑落單的玩家下手,玩家的物資都在隨身空間裡也無所謂。隻要把人堵住了,什麼也不用說,先揍上一頓,等生命值越來越低,被打劫的玩家自己就慌了,主動把物資送上,隻求打劫者能饒過自己一命。
當然,這兩個人也不會因此放過那些交出物資的殘血玩家,這不是明擺著給人報複的機會嗎,做事就要斬草除根。
兩個人打劫過好幾次,除了有一次不小心讓人跑掉以外,屢試不爽,所以今天一直蹲守在海邊,打的就不是正經捉魚的主意。
“確實是條大魚啊!”
此魚非彼魚,兩個玩家對視一眼,露出了默契的微笑。
兩個人看到明夏收起裝備離開海邊,連忙悄悄跟上。等看到她徑直鑽進了茂密的叢林裡,才有一絲躊躇:“不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