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子甲在身上滑動著,伴隨著戰馬而起伏。
上午的陽光中,微風和煦,青蔥的灌木和綠油油的草地反射出玉石般溫和的柔光。
這光芒照在臉上,不僅沒有刺痛和灼熱,反而有被蝴蝶翅膀溫柔拂過麵頰的感覺。
這樣的美好的日子就應該拿來野餐才對,和莊園附近腦子不清、貪圖地位的小娘們待在一起。
他們躺在樹蔭下,他把腦袋枕在她們柔軟的腹部和胸口,這才是這種天氣該做的事情。
而他現在要麵臨的,不是小娘們,而是上千名虎背熊腰的大漢。
聽到了尼德薩爾指示,澤拉肯便帶著他拖拖拉拉的步兵大方陣向前。
等真正進入了戰場,在見到麵前的橫陣之後,澤拉肯就開始揉起了鼻子。
這是他感覺到棘手和焦慮的習慣性動作。
眼前叛軍的橫陣展開約有200米的戰寬,這在正常的帝國軍隊交戰中是非常罕見的。
因為在同等兵力下,如果將陣列拉的過於寬,就意味著陣形過於薄,很容易被騎士強硬突破。
先前的騎士們就衝擊過一次了,正常來說,他們應該能輕易衝破,然後帶回勝利的。
然而可惜的是,這些勇敢的紳士們還沒來得及接近,就被那魔鬼的風給吹了回來。
這些擁有了超凡的騎士,在剝去超凡的外衣後,甚至比不過霍恩家鄉同時期的騎士。
但這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在霍恩的家鄉,隨著火槍技術的百年發展,對應的騎兵戰術也在發展。
火槍從粗陋的火門槍發展到重型火繩槍大概用了上百年,雙方在動態地博弈中,早就在戰爭中熟悉了對方的存在。
但對於這個世界的超凡騎士們來說,從最粗陋的坎尼狄一型到目前成熟的坎尼狄三型的重型銃,用時不過半年。
而霍恩從家鄉撿來的莫裡斯戰術,是火槍發展了上百年後成熟的戰術。
這種戰術哪怕是在當時的同時代,都是相當先進的。
一些騎士甚至是第一次見到這種武器,要不是有超凡,他們的表現估計會更差。
澤拉肯搓著手指上的鼻嘎,彈到了一邊:“英勇的騎士先生們,能否再衝擊一次?”
那男仆麻木地搖搖頭:“他們說非得魔鬼風巫師潰散,他們才肯出戰,他們說他們是尊貴的騎士,不該死得如此沒有尊嚴,卑賤的事要交給卑賤的人來做。”
“這群懦夫!麵對暴民就重拳出擊,真見了叛軍卻要唯唯諾諾!”心中憋著一股氣,澤拉肯忍不住低聲怒罵。
“騎士先生們藥效剛過,得歇一下。”
“行就行,不行就不行,歇一下算是什麼?”澤拉肯罵了幾聲,還是把注意力轉移回戰場。
抬起頭,在嘩啦啦雜亂的腳步聲中,他終於到了大致能看清眼前戰場的位置。
沒有繼續宣泄心中的不滿,澤拉肯眯起眼睛,仔細地觀察著眼前的戰陣。
在正對麵模糊的陽光光影下,他默默地將人數計算了一遍。
根據他自己的估計,對麵應該是按照“巫師20人、長槍手50人、巫師20人、巫師20人、長槍手50人、巫師20人”來排列的。
這很好分辨,但凡是穿戴了甲胄的,都是長槍手,隻戴了頭盔的就是巫師。
這就意味著霍恩正麵對敵的近戰抗線兵有100人,而澤拉肯的方陣正麵隻有50人。
方陣的側麵有相對較大的活動空間,澤拉肯必須考慮對方另一個橫陣使用L形戰術從側麵發起進攻的可能。
不過大方陣成型,目前來不及變陣了,隻能繼續向前進軍。
“穩住,不要亂。”澤拉肯對著傳令兵喊道,“到陣前160碼的時候,弓箭手齊射壓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