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是被熱醒的,一睜眼,頭頂就是火辣辣的太陽。
他艱難地抬了抬手,捂著不住發暈的腦袋,慢慢爬起來,四下打量。
這是一處種著玉米的小山坡。歪怏怏的幼苗在太陽下低垂著腦袋,遠處是連綿起伏的山脈,空氣中沒用一絲涼風,隻有悶熱在四處流竄。
擦了把額頭上的汗水,長寧目中閃過悲憫:
“烈日炎炎似火燒,野田禾苗半枯焦。農夫心內如煮湯,公子王孫把扇搖。”
再低下頭,攤開雙手,是裂開的傷口,露出的肌膚,遍布綻開的皮屑。長寧不忍地閉上眼,在心中道:
“係統,此乃何處?”
“這是一個由《神女再臨》的構成的小世界。你是這話本初期一個小炮灰他爹,林家村的村長。”
清冷的聲音自腦海中傳出:
“……那我把原主的記憶發給你。”
虛空中,一座灰蒙蒙的大殿內,黑色肥貓小爪子捂住臉,煩躁地在白色地毯上打了個滾。
長寧腦中微痛,然後原主的記憶就自然地浮現在了腦海中。
原主叫林賢,今年五十歲,膝下四女一兒,是土生土長的林家村人。
年輕時曾和鎮上的木匠師傅學過木活,又識得幾個字,後來被村裡人舉薦為村長。他待人誠懇,做事認真,是一個老老實實的莊稼漢。
可偏偏這樣的人,最後落了個家破人亡的下場。
農村人大多都比較重男輕女,原主也不例外。尤其在連生了四朵金花之後,才得了那麼個寶貝疙瘩。說是千寵萬寵也不為過了。可壞就壞在沒掌握好度,將人養成了好吃懶做、不懂得反哺的性格。最後還惹上‘神女’,把一家子人都搭了進去。
看著原主一家最後的結局,長寧皺緊了眉頭。
林盛糾纏‘神女’固然不對,但罪不至死。‘神女’的追求者卻把人全家滅了個乾淨,也未免太過狠心了。
“係統,這是真實世界,還是僅僅隻是話本?”
“真實世界。”
把聲音換成清冷的男神音,肥貓舔了舔爪子道。
一聽是真實世界,長寧頓時覺得肩上的擔子又重了許多。
不行,他一定不能讓原主的悲劇重演!
打定主意後,長寧扶著腰站起來,將水壺收拾好掛在鋤頭上,順著原主的記憶抗在肩頭,向山下走去。
頭頂烈日,長寧走了沒一會身上的汗衫就濕透了,看了眼天色,他眨了眨眼,原來書中農夫的生活是這樣呀!
“哎,林老哥——”遠遠傳來一道吆喝聲。
長寧驚詫,順著聲音望去,對麵的山穀處,一個頭戴草帽的小老頭朝長寧使勁揮手。
“林老哥,日頭太毒,你那地可還好?”
林家村地處西南,山脈眾多,所以田地大多開墾在山上。自今年入春以來,周邊幾個縣就沒下過雨,眼看著馬上到了五月份,日頭還是那麼毒,大家都坐不住了。紛紛去查看自家的地。
原主今早就是過來看這一片玉米地的,結果被曬暈了過去,醒來後就換成了他。
“哎,林老哥?你可是聽不到我說話?”
那邊又傳來吆喝。
張了張嘴,坐了一輩子矜持尊貴的陛下的長寧,一時不知道如何開口。
在這個傳音靠吼,交通靠走的年代,兩邊的山離得又不遠,所以說著話回家是很常見的事。可是,吼是不是有點辱斯文啊?
“林老哥?”
那人拿下帽子在手中甩了甩。
“老夫地裡的莊稼也不好——”
鼓起勇氣,長寧揚聲道。
“啥?林老哥你大聲點,小弟我聽不見啊。”手放在耳邊,那人朝長寧使勁吼道。
“我說,我地裡的莊稼也不好。”
“啥?”
……無奈地看了眼那邊精神頭非常不錯的同村人,長寧朝他擺了擺手,表示回頭再說。然後向前快走幾步,一轉彎,把山穀丟在了身後。
走在稍顯清涼的山道上,長寧鬆了口氣的同時,又忍不住捂臉。深覺羞恥。沒想到自己還有落荒而逃的一天。
“左邊山上有一株野山參。”中元突然開口。
“山參?”
長寧心下一喜,原本他還在想著如何改善原主家的生活條件,沒想到就遇到了山參。
“在哪?”
“往前走十步,再向山上爬個九尺,那顆矮小的紅茶樹腳下就是。”
順著係統的指示,長寧走到長滿雜草的路邊,攀住上麵一株草莖,借著力道爬了上去。然後走了沒幾米,果然看到一棵結著果子的紅茶樹。
長寧小心翼翼地蹲下來,扒開樹下的草叢,根據書上的記憶找到了那顆山參。慢慢把它扒出來。
看著野山參底端的圓蘆,長寧滿意地笑了。野山參的蘆頭大體上分為三段,而最底端的圓蘆是野山參的典型特征,需要30年以上的生長期才能顯示出形狀。所以他手中這顆最起碼也有三十年!
“喲,謝謝你啦中元。”
把山參包好,長寧向係統道謝道。這是改性了?
“無礙。”
係統高冷的聲音傳來。長寧也不在意,慢慢下到山道上,扛起鋤頭回家。他有點迫不及待要見到原身的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