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忙,作為唯一閒下來的人,長寧每日不要太舒服,吃了睡睡了吃,很是悠閒。
直到她在逛街的時候遇到了一個人。
“哎,小姐?”
小姐?怎麼說話的?長寧放下手中的衣服。
“真的是你,我是去年在深圳遇到的那個男生,你還有印象麼?”
青年摘下眼鏡,手抓了抓頭發,弄成三七分的樣子。然後把臉湊上來,指給長寧看。
“哦,是你呀,你怎麼在這兒?”
對麵的青年白襯衫黑色長褲,手裡帶著個公文包,除了那副眼鏡,倒是和第一次見麵的時候一樣。傻乎乎的。
當時他以為她在乞討,給了幾個鋼鏰,她送上去的時候這人又給了一百。她看出這人那幾日會出點小事,正好她又缺錢,就給他算了個命。
“看你這樣子,可是沒躲過災劫?”
不然年紀輕輕的,怎麼戴上了眼鏡呢?呃,好吧,之前眼神也不咋好使。
“我是跟我哥哥來這邊出差的,那個……確實沒躲過,但幸好有小姐,哦,不對,是大師的符咒,才讓我幸免遇難。”
他說著看向長寧身後的沙發上,繡著小花的兒童衣服可愛又充滿童趣,想起剛剛看到大師的時候好像就在選衣服,當下立即殷勤道:
“大師你選好了沒,要不我都給您抱起來吧?服務員,把這衣服幫我包起來。”
說著直接走向了店裡。
長寧跟在身後搖了搖頭,沒拒絕。青年手上的那塊腕表看著就價值不菲,不過幾件衣服而已,他想買就買吧。
也正好借此機會讓人家還了人情。
等付了錢青年還要給長寧買其他的,順便帶她去吃飯,長寧立刻堅定拒絕了。和滿臉可惜的青年道彆之後,長寧鬆了一口氣,以為從此之後大家的緣分就到此為止了。
直到十年後,她在街上看到那個說是和女同學去圖書館,結果和一個小黃毛手牽手,走在街上好不開心的林蘭時,才暗罵當年的自己單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