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出獄前後(求收藏求推薦求月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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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調查方鶴軒偷竊案已經開始進入尾聲,

最後一個落入他們眼中的,

有明顯瀆職問題的相關涉案人——

裁判法院福利官蔡誌康。

香港法律雖然結合了英國法律和大清律,

但主要架構還是繼承自英國,

“福利官製度”同樣如此,

監獄署福利官和法庭福利官就是最有代表性的兩個職位。

監獄署福利官類似於囚犯的保姆或者權益保護人。

如果囚犯得到保釋,

······

“榮哥,我明天走了,你就是赤柱最帥的靚仔,開不開心?”

當法官在判決方鶴軒的偷竊案時,

第二天早上八點,

霍華德親自送他出赤柱監獄,

看著他坐上了監獄巴士,

這種判決尺度的選擇,

方鶴軒向霍華德申請多留一晚,明日上午再走。

“.龍哥你這麼聰明,慢慢學吧!”

進入七十年末的香港,

是一個比自己想象中還要陌生的世界,

“明白!”

比如方鶴軒這樣的青少年,

之前從未有過犯罪記錄,

其他監獄,囚犯刑滿後,

出去後再聯係也沒問題。

“.”

“???”

在裡麵好好表現,八九個月後就可以得到保釋或者徹底出獄。

“撲街,你什麼時候帥過我?”

“嗬嗬.以後你就是我老板,我都聽你的。”

“龍哥,你的泰拳可不能荒廢了,過段時間,我幫你保釋,出來當我的貼身保鏢,怎麼樣?”

認定檢方指控方鶴軒偷竊金表一案,證據不足,立即釋放。

雖然裡麵有各種不可預知的危險,

一整輛巴士,

也可能被分配到正規監獄。

他也很不要臉的要了人家的電話。

看著車窗外倒退的行道樹,

“你們幾個衰仔,這都聽不懂?就是一口喝乾!”

一年內,讓他翻倍賺。

“哪能啊?你是我長輩,跟那些社團爛仔不一樣,他們死多少我都無所謂!”

有點像儘職調查,

總之,福利官在經過深入調查和分析後,

確定該名囚犯的性格和思想需要得到哪種程度的再教育以及再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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