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我的蘭桂坊(4K)(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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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的一眾藝人前腳還在議論香江首富會如何花這幾百億,

後腳就成了首富的員工。

這種令人猝不及防的荒誕感,讓不少人啞然失笑。

給首富打工,在香港,那也是種牌麵。

在新的一年,這種無形的優越感提升,

讓不少剛加入TVB的新人格外興奮。

方鶴軒擴張的腳步並沒有停。

新年過後,他的目光又轉向了兩年前就已經注意到的蘭桂坊。

盛智文靠著這個知名招牌在後來成立了蘭桂坊集團,涉及了酒店、地產、文創、電影等多個領域。

方鶴軒對萬達地產的規劃和盛智文的“蘭桂坊集團”相似,並不隻是和地產死磕到底。

名聲不好,賺再多錢,也不是他的人生追求。

但經曆經濟起飛、商業高速發展後,1980年代至1990年代中期,日式夜總會在香港風行一時,影響力完全蓋過中式夜總會。

1978年,莫尼卡·馬瑞勒夫人在蘭桂坊開了一家時尚飾品店——“BORSELLINA”。

在威靈頓街、雲鹹街、德己立街、和安裡、仁壽裡及榮華裡挨家挨戶收購房產。

由於利潤空間大、市場反應良好,Colby很快便走上正軌。

為減輕家庭負擔,盛智文13歲就開始做兼職。

20世紀50年代,香港經濟騰飛,商業高速發展,夜總會文化開始在香港流行,

相當於一個非常有流量的宣傳場所。

他給的時間是三年內務必完成蘭桂坊的重新改造。

他先是注冊成立了“蘭桂坊文化創意有限公司”。

TVB的現代劇以及夢工廠的電影,需要酒吧等取景的地方,

蘭桂坊也是必須要走一遭的場景。

由此,蘭桂坊逐漸變成一處聞名港內外的文化娛樂街。

“蘭桂坊之父”,創始人盛智文說:“越來越多的朋友向我抱怨,在香港找不到輕鬆的喝酒場所,那時候香港的傳統是,下班喝酒就要去豪華酒店的行政酒廊正襟危坐。”

20世紀70年代初,20出頭的盛智文懷揣自己19歲時掙到的第一個100萬加元從加拿大來到香港,

他在香港成立了Colby公司,專營成衣貿易,把中國內地和香港的成衣出口到加拿大和英國,

另外,他還從國外招一批懂夜店生活的專才過來經營這些酒吧、餐廳以及酒店。

“蘭桂坊”三字具有濃厚的中國傳統意蘊,與香港大多數譯囪英文的地名截然不同。

在此之前的兩年,港幣開始與美元掛鉤,同時西方新移民大量湧入。

整個80年代,盛智文都在不斷收購蘭桂坊區域的地產,擁有該區域70%以上的物業。

他被攬入政府架構,並相繼委以政策發展委員會成員、市建局董事、旅遊業小組成員等職。

方鶴軒說乾就乾。

由於蘭桂坊直接提高了香港在歐美世界的影響力,

因此,盛智文也受到港英政府包括後來特區政府的器重,

早晨送報紙、休息日在餐廳打零工;

而“桂”象征著成就與榮耀,中國俗語中有“折桂”的說法。

在蘭桂坊一些交通密集地帶搭建一些戶外LED。

隨著創始人盛智文和香港旅遊發展局等各界對其的建設、運營和宣傳,

很多時候,人有錢也不一定能辦成事,還需要影響力。

盛智文這個鬼佬,透過蘭桂坊不僅賺了大錢,還蜚聲華人世界。

方鶴軒和黃瓜的人生追求不一樣。

通俗一點,就是當狗皮膏藥,

死纏爛打和保守騷擾之下,不信這些人不搬。

“蘭桂坊”三字中,“蘭”、“桂”乃是花名。

外國公司的外國雇員下班後想要放鬆休閒一下,

隻需走幾步路就可以見到類似西方的燈紅酒綠不夜城,

哪裡能不驚喜,哪裡不會流連忘返。

而不是像後來的李嘉誠一樣,將香港變成他個人私欲無限擴張的魚塘。

文創產業才被重視起來。

這條街上有上百家酒吧食肆,每當夜幕降臨,這裡便會燈紅酒綠,觥籌交錯,

其中,CClub夜店、Faye酒吧等都是香港夜生活的重要場所之一。

也要在蘭桂坊搞個展廳。

大家現在都在拚命往中環靠海的地方發展,

你方鶴軒偏偏要在一個偏僻的窮疙瘩裡搞七搞八,

經過一番改造,大樓由原來的寫字樓變成了集餐飲、KTV、酒吧、夜店為一體的娛樂場所。

另外,在政治上,他也收獲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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