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二年七月的一天,吃過早飯後,張老板說帶孩子去公司裡玩,說公司又請了工人,讓蕭年在家好好搞衛生,自己會早些回來。
蕭年收拾好碗筷,還調好了一瓶牛奶讓張老板帶上,滿是欣慰地忙著家務。
十一點半時,蕭年已經差不多要做好飯菜,聽到敲門聲,以為是“老公”和孩子回來了,一陣驚喜跑去開門。
可打開門時,蕭年才發現來人並不是自己滿心期待的人,而是一個不認識的年輕人。
來人問了一下蕭年的名字,然後給了蕭年一封信道:“有人讓我十一點後給你送來的,說你看了定明白。”說罷轉身離去。
當疑惑萬分的蕭年打開信一看,頓時兩手發抖,幾乎暈倒。
這是那個“老公”寫的信,說自己已經帶上兒子回老家。又說自己是真愛蕭年,可是因為無法離婚,還可憐自己的三個女兒,所以帶上兒子回老家了。
張老板在信中再三說對不起蕭年,說已經將公司轉讓,積餘的十萬元全給蕭年,已經放在衣櫃的黑色提包裡,作為給蕭年的補償,還說下輩子兩人再做真正的夫妻。
蕭年此時才明白,自己三年來的青春和癡情,不過就是一場十萬元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