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內,林如雪捂著嘴,肚子都笑疼了。
何誌浩看著她俏皮歡喜的樣子,眼睛彎彎,將她每一個表情都看在眼裡。
她靈動不羈,想說什麼便說什麼,想做什麼便做什麼,不吃虧的性子,灑脫如星月。
想到嚴博學吃癟的樣子,林如雪就笑的聽不下來,“嚴博學嘴巴都氣歪了,哈哈,活該!氣死他,咱們家的野雞,可真厲害,是個寶貝。”
咱們家三個字,聽的何誌浩心裡異樣滑過,暖暖的,甜甜的,“嗯,它的確很棒。”
“要不,給它取個名字,當寵物養著。”林如雪忽然有了個想法。
之前,看到那野雞的時候,她的確是想著,燉了吃來著,但現在,它給她立了功,她可舍不得吃了。
她以前就喜歡動物,隻可惜,工作太忙,自己也懶,怕負不起責任,還從未養過。
“好,你想給它娶什麼名字?”
林如雪想了想,“它尾巴又花又綠,頭頂這撮毛像個心形,就叫花心吧。”
何誌浩:“……好聽。”
何誌浩的肯定,讓林如雪意外,“你不覺得我天馬行空,胡思亂想嗎?”
給野雞起名字,而且是花心,她本以為,他會笑她傻,沒想到,他卻是微笑著肯定了她的話。
她有所動容,看著他的方向,見那帶笑的眼神,泛著淡淡的光澤,眼波溫潤,讓人有種情不自禁的沉醉和欣賞。
都說,眼是心之窗,此刻,林如雪忽然理解了這句話的含義。
何誌浩,真是個寶藏男孩。
以前,她做過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想當飼養員養熊貓免費擼貓,想過去賣冰淇淋順便免費蹭吃,甚至想過賣掉房子全球流浪……
而她每次提議,都會被身邊的人否定,覺得她胡思亂想,不切合實際,就想些有的沒的,不如早早去相親,嫁人生子,才是正經事。
否定的聲音太多,漸漸的,她已經忘記了,自己那些機靈古怪的思想,隻覺得一切不同的聲音,都是自己的問題。
後來,無論做什麼,想什麼,她都會按著身邊大多數人的意見來,生怕被人說,自己和彆人不一樣。
時間久了,她已經忘記了,自己原來是什麼樣子的。
可現在,她從何誌浩的眼神中,看到了肯定和認可。
那是一種尊重,一種懂你的尊重。
“啊,何誌浩,你好懂我啊。”林如雪太過開心,忘記了男女有彆,拉著何誌浩的手,歡呼雀躍。
指尖溫潤的觸感,使得何誌浩呼吸一滯,心跳如鼓,燦然的雙眸泛起震驚與壓抑的歡喜,帶著灼熱,眼眸低垂,看向林如雪緊緊攥在他的手上。
林翠花從外麵進來的瞬間,就看到女兒緊緊拉著小夥子的手,歡喜的跳竄著。
瞬間尷尬又歡喜,沒想到自家女兒,竟這麼快就相中了何誌浩。
隻覺得自己回來的不是時候,趕緊扶額離開,“媽啥也沒看見啊,你們繼續,那什麼,家裡鹽沒了,媽去村裡小賣部買點。”
林如雪聽到聲音,扭頭看向門口。
林翠花急匆匆的離開,一邊走,一邊時不時的回頭,朝著屋子看過來。
和女兒視線撞上之後,還笑嘻嘻的擺擺手,“媽不著急回來,大白天的,你們聊聊就行。”
林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