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今夜,你我為刀俎,他人是魚肉!(求追讀)(2 / 2)

“好嘞!”

“贅啊,大兄我吃不……”樊千秋還想拒絕。

“大兄不必與我客氣,這十幾個錢,我還是出得起的。”

淳於贅說罷就從懷中摸出了一串錢,從中數出十八枚,塞到僮仆手中。

後者根本沒有理會樊千秋,收了錢又謝過一句,轉身就朝後廚跑去了。

隻留下樊千秋一臉苦笑地搖頭,看來這頓黑暗料理是躲不了了。

不多時,二人所要的飯菜也就上來了。

盛在陶豆裡的旨蓄是蘿卜和薑醃漬的,散發出輕微的酒糟味兒,並無異常。

裝在陶簋裡的豆羹是墨綠色的糊糊狀,其中還有羊肉塊,也不知是哪部分。

樊千秋實在下不了口,但架不住淳於贅的盛情邀請,腹中又實在饑餓難耐,還是拿起木匙小口地嘗了起來。

他原以為會難以下咽,可入口之後發現還不算太糟。

不知是不是漢代的羊飼養得好些,又還是做法上有什麼獨到之處,這肉和羹都並無膻味,反而有一些鮮甜。

蓴菜的墨綠色看起來有些令人不悅,卻又給豆羹增加了一份清香。

細品下來,這碗豆羹除了鹽味略顯不足外,葷素搭配得恰到好處。

樊千秋也是餓極了,一口接一口,越吃越順嘴,搭配上那份酸辛的旨蓄,很快就把這一整碗豆羹刮乾淨了。

他抹了抹嘴,似乎有些意猶未儘。

吃食還能適應,這倒是一件好事。

二人“羹足飯飽”,就開始商量起今夜的事情來。

樊千秋雖已決定要入社了,但還是想對此事有更多的了解,未雨綢繆。

“我還有一事不明,這入社要不要留下什麼字句憑證?”樊千秋問道。

“聽旁人說過,要寫一張入社的券書,名字也會被記到名錄上。”淳於贅說道。

券是大漢日常生活中極其常見的一種文書形式。

一般用來做交易、借貸和所有權轉移等事項的證明,上麵會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常見的券包括債券、田券、房券和賣身券等。

加入私社是承擔了一些義務,並且獲得一些權力,用券書來做這證明的文書很合適。

“這券書可要到府衙裡留副本?”樊千秋記得,其他的券書都要到府衙去留副本的。

“大兄說笑了,又不是交割貨物的券書,哪裡需要到府衙留副本呢?”淳於贅笑道。

“那入社之後要退社,果真隻能斷手斷腳才能如願?給錢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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