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我被大漢物價上了一課!錢,怎麼不經花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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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兩日,樊千秋並沒有去社裡。

他花了一些時間,先處置自己的私事。

第一日,樊千秋就先把那兩筆差點把他逼死的租賦交了上去。

這兩筆租賦合計4925錢,一下子就耗去了樊千秋一半的積蓄。

不管是竇衷還是錢萬年,當他們看到樊千秋把幾大串半兩錢擺到案上時,都有一些難以置信。

而當樊千秋輕描淡寫地說出自己入了萬永社,並出任社丞和社尉一職時,二人更是大吃一驚。

他們二人可不是公孫敬之或丁去疾之流,對這人多勢眾的私社還是有所忌憚的。

公孫敬之雖然也不過二百石,卻是長安縣令的親信;丁去疾雖然隻在東市裡有權,卻已是四百石了。

說到底,百石嗇夫竇衷和無綬無印的裡長錢萬年,還不能在鄉裡橫著走。

樊千秋倒是暫時還沒有為難他們,不是不打算為難他們,還是沒到時間收拾他們。

第二日,樊千秋起了個大早,他背著幾千錢到東市添置了一些必需品,順帶了解了一下大漢的物價。

他最先買的就是粟和鹽。

大昌裡有賣飯食的行商,但並不多見,所買之物也是一些簡單的吃食。

樊千秋要想填飽肚子,仍然要自己動手。

一升粟的價格其實隻要4錢,粗鹽的價格是粟的幾十倍,一升要百錢。

而且買到鹽粗劣不堪,發黃發苦,其中更摻雜著砂礫和鼠糞,總說鹽商是奸商,倒是一點都未冤枉他們。

和這兩種常備的“主食”比起來,其餘“副食”的價格倒還算公道。

大漢百姓常吃的肉類主要是羊肉、豬肉和狗肉。

豬肉一斤20錢,羊肉一斤7錢,狗肉一斤5錢,至於牛,不可以隨意私殺食用。

雖然肉價不貴,但貧苦黔首想要吃到好肉也是不易的,更不可能日日吃到肉。

許多黔首隻有到年節的時候,才到肉肆上去買些“下腳料”來祭一祭五臟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