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8章 狡辯【求全訂】(2 / 2)

“不是吧,這麼多?”

整個所裡的公安民警都圍攏了上來。

目瞪口呆的看著一整張桌子散落的現金。

紛紛咽了咽口水。

腦中閃過一個念頭:“兩名嫌疑犯完了,誰來也保不住他們。”

這時,陸陽與所長,談笑中路過審訊室門口。

被裡麵的喧嘩聲所吸引。

雙雙眼神看過來。

所長眼神一縮,同時也似乎有些意外,不著痕跡的看了陸陽一眼。

陸陽收到信號,朝他會心一笑。

於是心領神會。

彼此又同時把眼神都挪開。

所長咽著口水,快走兩步,打開自己的辦公室道:“來來來,陸老板快請進,我這剛好前段時間接待了一位老戰友,給我帶來了一點西湖雨前龍井,還不知道正不正宗,正好您來了,聽說陸老板您也是江南人,正好,勞駕您來替我嘗一嘗,要是不正宗,我非得打電話罵他不可,哈哈哈哈哈。”

這個時候誰笑的越大聲,就越能代表自己的善意。

保證沒有惡意。

陸陽也是笑著回答道:“故所願也,不敢請耳,既然所長你如此好客,那我就不推辭了,嘗嘗。”

“嘗嘗,哈哈哈哈,來來來,嘗嘗,我這就去泡茶。”

所長高興的連忙去把辦公室門關上。

然後親自去給陸陽泡茶,泡好茶,泡說好的西湖雨前龍井茶。

至於喝茶的過程嘛。

咳咳,不提也罷……

陸陽上輩子渾人一個,這輩子雖然近些年活的精致了些,但也就學會了怎麼去裝腔作勢,真讓他品茶,哪能品出什麼味道來?

至於,這位當地的所長,就更是好比牛嚼牡丹,喝茶如同飲水一般,大口大口的往肚子裡麵灌,完了還打一個飽嗝。

亮杯底。

喝酒呢,這是?

陸陽親眼見證,有些哭笑不得。

索性時間也不長,不用一直乾坐著,嗯,兩壺茶喝下去也還沒多久,陸陽才隻上了一次廁所,這位所長上了三五次廁所的亞子。

“咚咚咚。”

整理好的嫌疑人口供與受害者筆錄已經送達。

和陸陽猜想的差不多。

進了審訊室,即使沒有經過事先商量好,叫米米的女生,還有叫奇格的男生。

都選擇了翻供。

比如這位叫米米的女生,她的口供中,不承認她是嫌疑人齊格的同夥。

隻承認了她跟這個奇格確實有存在不正當的男女關係,而且已經持續了很多年。

事發當天晚上。

她因為太想秘密男友了,從出來半個月,因為每次都是和組長住同一個房子,他們二人已經很久沒有親熱過。

所以,她大著膽子,偷偷摸摸的,把男友放進來。

即使到了這一步,她也不承認自己犯了法,也就是有點不道德,明明還有另一個女生睡在這個房子裡麵,而她卻把自己的男友放了進來,而且還甚至準備與男友在這個房間裡麵乾一些少兒不宜的羞羞的事情。

她哭了。

她想向組長道歉。

她準備懺悔,準備待會向公安同誌說清楚了以後,就去給組長下跪,爭取能夠祈求到對方的原諒。

是不是,光隻看口供的話,還挺好的?

而且也能自圓其說。

可惜,這案子已經被上麵叮囑了,必須的嚴格且認真的查清楚真相,不放過一個壞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

這位叫米米的女生挺聰明,也很會甩鍋,但是當審訊的公安同誌一再的追問她。

那為什麼嫌疑人齊格與會受害人發生如此激烈的衝突?

又是什麼導致受害人逃進廁所,甚至還想跳樓?

嫌疑人為何要破壞受害人的手機,並阻止受害人接聽電話?

而你作為嫌疑人的女朋友,作為親自打開門,放嫌疑人進入房間的當事人,為何不去阻止嫌疑人?

還有,受害人的朋友,在樓下打不通電話,並找上樓來,受害人房間門打不開,踹開門時,為何會撞到房間裡麵的你?

足以證明你當時堵在門口,你的目的是什麼?

以上,種種問題,一個比一個刁鑽。

當審訊她的公安同誌,每說出一個問題,她就會臉色慘白一分,最後直到麵無血色。

怎麼辦?

怎麼圓?

沒辦法了,隻能兩害相較取其輕。

而在她的心裡,什麼是重?什麼又是輕?

每一個人的心裡麵都有一杆秤。

這位叫米米的女生,首先考慮的是她自己的安危,其次考慮的是她的齊哥的安慰,而如果一旦坐實了強奸或者入室猥褻的罪名,即使是未遂,那她的奇哥這一輩子也完了,而她作為從犯,即使是會判的不如主犯,但也恐怕免不了最低要進去幾年,一輩子也差不多毀了。

那要怎麼才能減輕罪名呢?

她想到了一個動詞:偷。

不是有預謀的偷,而是臨時起意的偷。

事發當晚,她與男朋友正偷偷摸摸親熱,就著窗外的月光,男朋友偶然間發現隔壁床上熟睡的組長的那隻漂亮摩托羅拉手機,就擺放在一個很顯眼的地方。

於是就起了歹意。

要怪就怪這東西太值錢,據說一個能值好幾萬,男朋友受不了這種誘惑,也壓製不住心中的貪婪,於是就一時間想不開,鑄成了大錯,想去把它偷過來。

結果頓時不小心驚動了熟睡中的組長。

而組長醒來後,第一眼發現了光著膀子站在她床邊的奇哥,於是也誤會了他想強奸她。

兩人頓時扭打在一起,衝突中,手機被失手打碎,而組長也逃進了廁所。

她因為擔心鬨出動靜來,會傷了彼此的和氣,又讓組長無法做人,傳出了有損到組長一個女孩子的名節,她發誓,她真的是一片好心,所以才會去把門堵上。

而當公安同誌又再繼續追問她,既然是誤會,而且已經偷竊不成,為何不勸說男朋友齊格放棄繼續實施犯罪呢?

你一個大學生,難道不清楚,偷竊不成,反而被發現,如果還繼續實施,那就是便偷竊為明搶,這是一種重罪嗎?

她臉色蒼白,嘴唇哆嗦,連咬破了下嘴唇都不自知,最後終於吐出一句實話來:“嗚嗚嗚,我當時已經被豬油蒙瞎了眼,奇哥說他賣了手機會分我一半的錢,我錯了,政府我真的錯了,祈求政府能原諒我,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主動承認偷竊,並且在事發後,有一段時間的猶豫,也總好過預謀實施猥褻,強奸,入室謀殺,這裡麵的任何一項指控,一旦成立,即使是從犯,那她這一輩子也毀了。

“公安同誌,我願意賠償手機的錢,即使這手機不是我摔的,但我也有錯,求求你了公安同誌,你能幫我去找我們組長說說情嗎?她人很好的,我賠償她手機的錢,你讓她放過我,好不好?”

直到這個時候。

她還天真的以為,隻要砸鍋賣鐵,賠償了被摔壞的手機的錢,然後今晚就能夠出去了。

搞笑,這是手機的事情嗎?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