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還有一個當年的凶手王利豐還逍遙法外,而他卻心有餘而力不足,令他萬分不甘。考慮再三,他最後還是給許長生寄去了那個匿名包裹,他準備寧為玉碎不為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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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殺人凶手於天和當年的詐騙犯王利豐已經被押回金海,砒霜投毒的杜秀麗也自首歸案之後,此案中留給許長生的就隻剩下最後一環了。
在了解了馮凱的家庭遭遇後,許長生從感情上當然很同情馮凱。但情是情,法是法,馮凱他們做的事如果違反了法律,他許長生也必須要將他們繩之以法,誰叫他是一名警察呢。但好在雖然馮凱他們的主觀上雖然是要殺死萬勇強,但客觀上根據屍檢的結果,他刺這一刀的時候實際上萬勇強已經死了,那犯罪行為就從謀殺變成了謀殺未遂或侮辱屍體了,這在將來的審判和量刑上將會有著巨大的不同。如果更進一步,馮凱他們能夠像杜秀麗一樣投案自首的話,那麼刑期將會更加的短。
現在擺在許長生麵前有個難題,那就是要讓馮凱自己投案自首現在也有相當的難度。不像在石縫下找到的那把彎刀上有於天的指紋,也不像在張峰和杜秀麗的車子裡找到了砒霜,馮凱他們並沒有留下直接的物證,那把插在萬勇強身上的刀並沒留下任何指紋,而且從來源上他們極儘努力進行了調查,也沒能確認這把刀的來源,更不要說與馮凱他們有關了。
但是許長生想到了人性,多年的辦案讓許長生接觸到了各種各樣的人,包括活著的人和死了的人。經驗告訴他,凶手並不一定是壞人,他們中有些人行凶或是被迫或是衝動或是有著更深層次的原因,而受害者大多數是無辜的,但也有少部分純粹是自己作惡多端招致的因果報應。此案中的馮凱就是這樣的“凶手”,而萬勇強就是這樣的“受害者”。
因此許長生認為隻要解決了導致馮凱“殺人”的深層次原因,化解了他心中長久的積怨,讓馮凱自首投案也並非完全不可能。
因此,許長生決定直接去見見馮凱,在那個日子,那個地方,他相信他一定會見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