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博文回到江城的時候,
站在熱鬨的街道上,感覺到了物是人非。
明明才過去沒多久,甚至他還記得自己剛被叫回來,父親說要召開董事會,讓他仔細學一學的時候。
他抿了抿嘴,小偷一樣悄悄湊進自己的家。
他以前就不太喜歡回家,更喜歡在學校,現在更怕回家。
手機上已經有十幾條未接電話,和幾十條未讀消息了。
他不想點開,好想自己當做不知道,就可以不存在一樣。
自己參加比賽的那一套,是一身黑袍,和骷髏頭的上半臉麵具。
他承認,自己是有點中二在的,類似死神的裝扮感覺能在賽場上給自己提高20%的殺傷力。
他第一次參加比賽的時候,才18歲,剛剛成年,穿著這套中二裝扮一舉成名。
後來,這套裝束就成了他的標誌,甚至一度帶火了這種麵具。
後麵很多人也帶著這種麵具參賽,有的是他的粉絲,有的想要挑戰他,但是沒有人會認錯——
因為Mist就是最強的。
在自己的家附近遊蕩了一圈,發現家裡似乎沒有人。
他悄悄跑到了自己的房間下麵,手臂一伸,一個漂亮的引體,肌肉繃緊的線條在陽光下熠熠生輝,一下子就爬到了二樓的窗沿上。
他好像回到了還在高中的時候,自己偷偷翻牆去網吧的日子。
成功翻進自己的房間,他在床上找到了自己的全套裝備。
嘴角勾了勾,剛準備離開,忽然,房門打開的聲音響起!
他一驚,下意識就抱著東西鑽到了床下,屏住了呼吸。
有人進來了,居然是宋啟華和劉玲。
中年男人罵罵咧咧的聲音響起,
“臭小子翅膀硬了,胳膊肘往外拐了,養不熟的白眼狼……”
劉玲少了平時溫柔安慰的聲音,
“我真的很失望,他以前很乖的。”
隨後,翻找東西的聲音響起。
宋博文的心一點一點沉了下去。
早在他十四歲的時候,父母就將他房間的鑰匙交給了他,笑著對他說,
“博文啊,你長大了,該有自己的隱私了,這是唯一一把鑰匙,你拿好,以後沒有你的同意,我們沒辦法進你房間了。”
所以即便後來他們讓他做了那麼多不喜歡的事情,他很少反抗,就是因為,他覺得自己的父母真的很好很好,隻是觀念有點不同而已。
翻找的聲音越來越粗暴,劉玲聲音不耐煩地響起,
“你動作小點行不行,到時候收拾起來多麻煩。”
宋啟華:“翻了這麼多次他都沒發現,怕什麼,再說了,我是他老子!老子看兒子的房間怎麼了?”
劉玲沒有反駁,她也是這麼想的。
宋啟華一邊翻找,一邊罵罵咧咧,
“我倒不信了找不出一點他記下來的東西,林桑玖這麼看重他,他就沒留下點蛛絲馬跡?電話也不接,真把自己當林桑玖的狗了?”
隨後,撕碎文件的聲音響起,宋博文知道,那是自己放在桌上的爬蟲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