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一章,讓往事過去(2 / 2)

元府女姝 淼仔 3133 字 10個月前

沒錯,是“非議”,重點指責欒景的調戲,漠視他的報複行為。把歹毒說成情戀。

遇事就能往情戀上套嗎?

或許欒景手裡握把刀調戲,就不會有這麼多的非議,會有人說一聲“情有可原,壞人的情誼不值得讚同,可也有個原因出來”。

清河侯和南陽侯雙雙請假往新集定親,足夠了的。

人家兒子做錯事情,老子和嶽父都來了,說我們同意這親事,你姑娘的終身我們承擔了。放在這樣的朝代,可以了的。

聘禮兩萬多,遠勝過當時祁家的家產,對於南陽侯府也不是小數目。可以了的。

有人可能又要說了,這放在後世不行,所以你想不通。前朝後世本就規矩不同,這點還需要犯糊塗嗎?這是有多糊塗才這樣套。

拿你自己左腳鞋套你右腳上,也不會合適。

燕燕到這個時候回想前情,覺得往事可以過去,但是她內心堅守的那一點還不願意放棄,這點堅持在後世叫原則,在燕燕這個朝代應該叫警惕。

原則性不能隨便變,如果這也可以改變,燕燕將成為賢妻一名,從此處處為婆家著想,為丈夫著想,為這個家著想到與馮氏握手言和,對貴生放鬆警惕。

燕燕告訴自己,她從此原諒當年事情,隻因為她得到欒英這個孩子,但是該井水不犯河水的地方,照舊。

比如,她的事情還是由秀姐綠竹拿主意,而不是按這個朝代聽丈夫的。

她坐在南陽侯府終於感覺像自己的家,但她不接受來自這個家的任何束縛,因為她擔心公婆、丈夫、馮氏母子說不出公道話,辦不出公道事情。

不管什麼時候,自己的事情,還是自己當家的好。

正月裡就這樣忙忙碌碌的過去,大年初二馮氏起不了床,或許她回娘家看到嫂嫂和馮清會添病,燕燕帶著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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