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章,原來是他。(2 / 2)

元府女姝 淼仔 3103 字 10個月前

高名英虎著臉:“你小子收錢還不辦事情?”

欒英堅持的道:“您高伯父一怒,不知多少官員要戰瑟,我那哥哥家裡官職不高,他對高二姐也沒有非禮之處,他可惹不起您。”

高名英心頭又是一鬆,原來是做官的人家,隻要人品正直,官職小不怕。他取笑欒英:“你家好了不起嗎?衛王殿下不是也把孫女兒給你?”

欒英笑了:“也是,論起來我家和寶兒家裡真心不能相比。但是,高伯父你還是要先答應我,你可以不答應親事,但不能遷怒於對方。”

這對於高名英容易之極,他是什麼官職,刑部裡第一人,如果想找對方事情,可以說挑眼不費吹灰之力,就是高尚書自己和雲展也難免收些財物,認真追究起來,官場沒有乾淨人,因為收些許不用計較銀兩的人,可多了去。

這是一句粗略的話,官場沒有乾淨人。比如說你上司賞銀兩不走公賬,你收下來,結果發現上司這是貪汙銀兩,上司倒黴的時候,你跟著不走運,收一兩也受連累。

倒不是說官場上真的沒有乾淨人。

而舒澤恰好就是,高名英如果查他的話,隻能碰個軟釘子,臊自己一鼻子灰。

對於欒英的堅持,高名英答應下來。

欒英道:“說起來高伯父不認識我這哥哥,來寶哥哥在新集我元家曾祖麵前讀書,他的母親是元家親戚,來寶哥哥和高二姐同年,他為人穩重淳厚,高二姐喜歡他,其實我也納悶,他們隻見過兩回。一回是國公祖父帶我們去西北前,先送我、龍哥和傑哥往新集外家祭祖,第二回是我們回京時,因從西北接回元弓舅舅,送元弓舅舅回元家。就見這兩回,高二姐喜歡來寶哥哥,一回一回的逼著傑哥幫寫信,來寶哥哥從不回應,所以我想這是不敢高攀吧。”

高名英愕然不已:“來寶的娘是叫財姑嗎?”

欒英也愕然:“高伯父見過財姑姨媽嗎?也是的,來寶哥曾養在護國公府,也許你見過他。”

高名英眼前出現一個肥頭大耳的胖娃娃,他何止見過來寶,還抱過不少回。

來寶還在京裡時,最喜歡雲展,雲展因當時沒有孩子,家有男孩入住是好兆頭,也喜歡抱他。有時候來寶要姨丈,元秀怕他哭,就命抱到書房給雲展,高名英來的時候,雲展說這孩子多抱生兒子,盼子心切的高名英就見一回抱上一回。

來寶當年在京裡養的那是真肥,除去廚房知道

<ter>-->>本章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

</ter>:,,.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