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已確定,計劃已確定。現在缺少的就是一個合適的機會。那個所謂的前同事正背轉著他,坐在寬敞明亮的辦公室裡,手裡拿著手機,正在接聽電話。他一邊接聽電話,一邊站起身,朝辦公室外走了出來。他一直背著李浩然,使得李浩然一直沒能看清他的臉。不過,這沒關係。就算李浩然再不熟悉所裡的警察,但辦公室是唯一不變的。坐在他辦公室的,隻有他。不可能還有其它人。
前同事消失不見了。但李浩然一點也不緊張。從辦公室走到大鄉所門口,距離總共二十八步,約十六米。以正常人步行每小時4公裡,十六米的距離,大概需要46秒。前同事是一個走路稍稍有點快的正常人,所以李浩然估算時間大概30秒。就算相差幾秒又如何?晚幾秒、早幾秒的結局都是一樣。
大鄉所前的道路上,行人並不多,偶爾有幾個經過。一輛拉拉貨的廂車響著一路鈴鐺駛了過來,停在大鄉所左前方十字路口的紅燈前。兩個手裡提著塑料袋的年輕男人,正在快速通過紅綠燈。路邊上的一家奶茶店,打扮時髦的店員正無聊地打著哈欠,一條脖子上沒有拴著繩套的流浪狗正仰著脖子,流著一嘴的哈喇子,跟著一個大口大口吃著包子的中年男子。
一切都很正常,一切都顯得不正常。
前同事的身影終於出現在大鄉所的門口。他手裡的手機依然捂在耳邊,四處張望,試圖在尋找什麼。
是的。他在找自己。李浩然很確定,因為這個電話就是自己打給他的。他抬起頭,看向李浩然。李浩然也緊盯著他。四目相對。是江一明。
使用警察跟蹤儀,向殺手泄露他們行蹤的就是江一明。縱火燒掉檔案室,致使關宇一品差點命喪黃泉的也是江一明。今天,李浩然就是要找到江一明,進行複仇計劃。
李浩然看到他眼神裡先是一陣驚愕,然後是一陣震驚,最後是一陣恐慌。他轉身要跑。
可是,江一明已經逃不掉了。李浩然突然放開了刹車,輪胎響起一陣刺耳的尖嘯聲,朝江一明就衝了過去。
李浩然和他的距離,大約二十步,約十五米,以皮卡車80碼的速度衝撞過去,那麼多長時間內可以撞倒江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