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8章 憤怒的宗族族人(2 / 2)

異事筆錄 溪水遊 2986 字 8個月前

葉墨蘭眼角抽搐:“有沒搞錯?”

站在葉墨蘭身旁的施秀竹歎氣道:“宗族族長娶的繼室夫人,原本她一直想嫁給我爹,但被我爹拒絕,後來才嫁給了族長做繼室,族長夫人的兄長是鄰縣的縣令。”

葉墨蘭挑了挑眉頭:“嗬嗬!難怪呢?還真有一脈宗婦的派頭!”

隻見,在場許多莊稼漢,高舉著火把,怒目圓瞪,眼睛冒著憤怒的火光!他們的憤怒來源於他們依賴生存的糧田據說即將因為不要臉的施小姐施秀竹要帶著所有財產嫁給外姓人,這些糧田將會更改成外姓人的產業,糧田將來再也不姓施。

丐幫幫主洪越與葉墨蘭合夥經營的越蘭商行,旗下的錢莊,已經在一百多座城池同時進行分行的組建工作,在此地派了一支丐幫支堂,一批越蘭商行的夥計,雖說此地的分行還未開業,還在籌建中,調派過來的人馬不少,與當地官府已經建立關係。

此地,因兩戶人口眾多的大家族,得地名:金施縣。

施富貴發了財之後,對金施縣的地方建設,捐資不少,金施縣縣令一直很給施富貴的臉麵,地方官想要做出業績,便是需要這些地方富豪的資金支持,這是慣例常態,官商大家的關係向來都是互惠互利。

當前,施家宗族族長帶領眾多人馬包圍施富貴的私人住宅,事情鬨得這麼大,金施縣城的那些巡邏衙役難道就沒發現?沒看見?

施富貴與另外一戶金施縣的大戶,兩位財主,平常還給這些官府巡邏的差使捕快,多發一份薪水,這時候怎麼不見官差來維護治安?

朝廷給捕快發的薪水極少,實際上捕快收受外水是慣例,地方上的富豪鄉紳為了自家家宅安寧,給捕快多發一份薪水也符合常理,富豪家財豐厚,被盯上的時候多,被搶的風險高,自是得花錢免災,各求所需。

古語有雲:為富之道,行富之義!就是說做一個富人,就該承擔富人應該做的社會責任和義務。

商業推進了社會的發展與進步,那麼窮人為了自己的利益打砸搶,官府是有責任維護施富貴的私有財物以及人生安全的,但是金施縣官府一直沒有動靜。

這說明什麼?

施家宗族之前便有充分準備,勾-結-了金施縣官府。

葉墨蘭眼看當前形勢不容樂觀,便立即吩咐銀顯淩去通知越蘭商行在金施縣的人以及在此的丐幫支堂堂主賀一,讓賀一直接趕來施家,讓越蘭商行分支負責人陳掌櫃想辦法邀請金施縣縣令到場……

銀顯淩頜首閃身離開施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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