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個小妾,卻在第二天縣衙還未將其抓捕前,就已經死在了床上。
前後時間,相隔了整整一天。
連清仔細核對了主簿與那個富商的死亡時間,不多不少,正好四年。
也就是說,前不久主簿的死亡時間往前推四年,正好是富商的死亡時間。
這就直接證明了,凶手在死亡時間上,是有追求的。
所以,除非發生了什麼必須提前殺人的情況,否則絕對不應該出現這個大的時間偏差,可這個偏差偏偏就出現了。
所以連清才會說這個模仿不嚴謹,這完完全全的,就是一場看似完美實際卻爛到家的“假模仿殺人”。
“帆哥曾經查過類似的案嗎?”
“曾有過一次。”
此時,閆帆已經暫時放下了他對連清的試探,“可如你所言,我曾審查的那個案件要比這次,嚴謹得多。”
凶手幾乎嚴絲合縫的重複了上一位凶手的所有作案手段,包括時間差異。
閆帆還記得,當初他審那個罪犯時,他表情上的極大滿足,對他來說,被捕並不能讓他感到恐懼,他跪在地上念叨著被模仿者名字的時候,那種尊崇感,讓閆帆的印象尤為深刻。
所以在聽說了這個案子的第一時間,他便想起了當初那個詭異的模仿彆人殺人的凶手。
這種案子太為少見他查案這些年也隻碰到過兩次,恰巧,這起罪案,是第二次。
所以他來了興趣,主動向上頭爭取了這次審查的機會,沒想到他們會物儘其用,還給他安排了一個剛來不久的新手。
而讓他更沒想到的是,這個新手沉迷寡言了幾天,突然開竅,就讓他如此大開眼界。
他一個辦案經驗豐富的人都對這種凶手一知半解,那麼孟程錦,又是如何準確且極為肯定的描述出他們的特征,並且快速的作出判斷的呢?
閆帆對孟程錦的試探幾乎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不易覺察的防備。
“所以,帆哥剛才問我的偏好,我的偏向,與帆哥相同。”
但這並不是一起單純的模仿殺人,對於這種籠統的說法,連清的內心更偏向於,偽造模仿殺人。
為什麼,主簿的致命傷口會偏離心口,為什麼,陪同他死亡的不是正妻而是小妾,又為什麼,小妾的死亡時間比四年前提早了一天。
這些問題,單靠一些文書是無法得到答案的。
對於連清的回答,閆帆不置可否,“但同時也不能排除第一個可能性。”
四年前的凶手與四年後的凶手很有可能,是同一個,而那個管家,無非是來頂罪的。
“可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麼他會如此迅速府認罪呢?”
連清點頭,這一點,確實值得懷疑。
“等等。”連清突然覺得有些不對勁,她再次翻閱了一遍那個管家的罪供,突然意識到,他的坦白裡,殺人的原因,簡單四字概括,謀財害命。
富商膝下無子,無兄弟姐妹,也無任何妾室,一旦死亡,他的整個家產便全落到了自己的發妻手中,而他與富商的發妻常年不和,一旦富商死了,第一個被趕出府的,一定是他,所以他才策劃了那起案件,先殺了富商,再嫁禍給其發妻。
整個家裡,便隻剩富商的母親,老太太年邁,早就管不動府中之事,他便達到了自己的目的。
說起來,倒還算理由正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