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 3 章(2 / 2)

薔薇色係 莊燦 6516 字 17天前

如果走路的話,費時費力,但不費錢。

打定主意後,她便邁開步子往出租房走去。

淩晨兩點的京市,安靜無比,整座城市像是陷入沉寂。路燈將她的身影拉得很長,明明不冷的,可是她卻覺得有些冷,有些孤單。

加緊步伐,在淩晨四點多抵達了出租房。

京市靠南的城中村,住著大半來自五湖四海來打工的人,梁馥雲跟秦昭的房子就租在一個老式民房的三樓,磚瓦結構。站在樓下,就能看到三樓的燈亮著。

她微微皺眉,心想著秦昭回來了?這狗東西去賭場沒個一天一宿就不會回來,今天怎麼回來得那麼早?

滿腔怒火堆積成團,踩著細高跟噠噠噠的往樓上走,走到三樓打開門,就看見狹小的房間裡,秦昭坐在床邊發呆,聽到聲音才慢慢抬頭。

四目相對的瞬間,怒火滔天,卻又在頃刻之間如冷水澆灌,瞬間平靜下來。想問的沒問,想說的沒說。

麵無表情的走到床的另外一邊坐下。

周圍寂靜的要命,誰也沒有開口說話。

窗戶打開著,外麵的風吹進來卷起兩人隔著的床簾。

清冷的月光透過窗戶散落進來,她仰頭望去,看著彎彎的月亮,莫名想起跟秦昭在鄉下的生活。

他們住在一個非常小、非常破的泥土房裡,後是大山,前麵是不知道名的墳墓,據說這間破瓦房是繼父一手壘起來的,隻可惜手藝不精進,住了幾十年就跟住在垃圾場裡沒區彆,頭頂漏雨,四麵生風。村子明明已經那麼小、那麼偏遠了,他們卻還是村子裡活得最艱難的、最窮的。

都說江南好兒女,但出生在江南地區的兩人好像並沒有遺傳到這份溫柔和優雅。秦昭一身蠻力、她則像個猴子上躥下跳。把村子裡能玩的都玩遍了,連村子裡的土狗都被他們牽著玩過家家玩出陰影來,每回在路上見到他們都會發瘋似的往彆處跑。

年少不知愁,家裡苦成這樣,他們也沒覺得日子難熬。直到一點點長大,在親戚家的彩電上看見了美國、法國、京市等超一線城市的風景後,她大言不慚地說,以後就要去這裡生活。

秦昭哪知道什麼是法國、什麼是美國,他隻知道這是她想去的地方,於是拍著胸脯說,她去哪,他跟著去哪。

事實上,他們做到了。

畢業後就來了京市。

見識到這座城市的繁華和美好,也見識到了這座城市的冰冷和冷漠。

他們就跟萬千來京市打工的人一樣,渴望在這裡擁有屬於自己的位置,渴望在這裡打出一片天地。所以願望也在升級,從當初隻想來這些城市,到現在想在這些城市紮根,像這個城市的土著人,從裡到外都屬於這座城市。

夢想很遙遠,遙遠得就像從她家來京市的距離。

不知不覺間,她已經側躺在了狹小的床上,睜著眼睛看著窗外的景色,不斷問自己,當初設下這樣的願望到底是不是太過貪婪?因為貪婪,才會一再的被現實打臉。

想著想著,她好像聽到秦昭說了一句,“我今天沒賭錢。”

梁馥雲閉上雙眼,並不想聽到他的聲音。

這一夜很快過去,第二天晚上,兩人一前一後來到夜場。

期間,她沒有跟秦昭說一句話。

換好衣服來到場內,在場內,她看見了紀聞舟的身影。

他又來了。

但這一回他是穿著正裝來的,白色襯衫加黑色西裝褲,再配上一條寶藍色的領帶。領帶微微拉鬆,卻不顯得難看,反倒是平添魅力。走路的姿勢很優雅,憑借高挑的身材,出眾的氣場吸引了夜場所有人的注目。

他走到最前麵的位置坐下,打了個響指,秦昭快速跑到他身邊。

百威、蘇打酒、以及幾瓶現調雞尾酒。

秦昭熟練的記著。

而梁馥雲站在台上唱歌,目光不自覺的與他相撞,他骨節分明的手拿起桌麵上的酒水衝著她揚揚下巴,露出笑意。

他笑起來真好看,深邃的輪廓被光影籠罩著,淺色瞳孔裡裝著鐳射燈倒映的色彩,右手嫌棄領帶太緊,輕輕拉扯後,徹底拉鬆,兩條帶子就這麼搖搖晃晃的掛在脖子上,肆意慵懶又極度誘人。

她忍不住多看了他幾眼。

或者說,夜場裡沒人不在看他。

就連同組的同事都按耐不住上前主動打招呼了。

梁馥雲親眼看著同事走到他跟前,故意彎下腰來與他說話。

他也沒拒絕,笑著跟她交談了幾句。

因為場內音樂聲音較大,所以兩人說話的距離比較接近,看起來很是曖昧。

梁馥雲故意把頭扭到一邊,沒有往下看。

幾首歌結束,她下場休息,在衛生間裡補妝的時候外麵的人在說:“今晚那個帥哥真的好好看啊,遠看已經很戳人了,近看簡直了……欸,你知道嗎,昨晚就是他給梁馥雲買了一萬的酒水。”

“梁馥雲啊,那不稀奇啊,人長得漂亮唄,你看哪個跟她買酒水的不是衝她這張臉來的,搞不好那一萬塊就是她的賣身費,人家私底下早就搞過了。”

“也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