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海外出版(2 / 2)

劉周可不會慣著他們。

相反彎彎這邊的出版商態度就好多了,拿出平等的態度溝通,也讓劉周心生好感。

後世在網文興起初期,網文作者相當一部分收入就是實體出版,合作最多的也是彎彎的出版社。

所以彎彎的出版集團相對來說更務實一些。

最後劉周選擇了一家規模較大的出版社,叫做裡仁書局來合作,他們的渠道遍及整個彎彎和香江以及東南亞的部分地區。

雙方也比較有誠意,最後商定每本書首印五萬冊,版稅百分之十。

當然這是最重要的條款,還有很多細則也都達成一致,劉周也將自己小說的繁體出版權簽給了裡仁書局。

和裡仁書局簽完合同之後,劉周也立刻投入到和一本,棒子國的出版商的談判。

這兩個國家也是屬於漢家文化圈的,所以也同樣對劉周三本小說都感興趣。

不過在談判的時候,劉周看他們其實意向不是很強烈,似乎也僅僅隻是感興趣而已。

劉周也大概能猜到他們的想法,他們可能就是覺得劉周的小說在內地很暢銷,想嘗試著運作到國內,試試水的意味。

對此劉周也不介意,反正在海外出版也是意外之喜。

雙方也很快簽訂條約,首印三萬冊,版稅百分之七,還有一條,劉周擁有最終審稿權,這是他堅持要加上去的。

最後是和漂亮國出版商的談判。

劉周的小說能有漂亮國的出版商過來詢問也是托了前輩們的福。

自從餘樺、史鐵升還有賈平窪等一些作家的作品在漂亮國出版之後,引起了一定的反響,銷量也還可以。

所以就有一些漂亮國的出版商專門派人來內地了解文學出版情況。

劉周這個最靚的仔就出現在他們的視野。

這些人在瀏覽了劉周的三部小說之後,對前兩本沒什麼興趣,但是對《少年的你》很感興趣。

在漂亮國,因為種族歧視等等一係列原因,校園霸淩的情況比內地嚴重多了。

這樣一本反映校園霸淩的小說,在漂亮國肯定是有一定市場。

不過在談合同的時候,漂亮國的出版商表示希望對小說進行一定程度的修改,以滿足老外的閱讀口味。

劉周對此也同意了,他不是那種傳統文人,覺得自己的作品彆人不能動一個字。

他最初寫小說的目的很純粹,那就是搞錢。

既然修改之後能夠讓銷量更好,劉周當然沒有拒絕的道理,不過他也堅持把最終審稿權拿在手裡。

最後雙方都沒異議之後,也正式簽訂了合同。

合同規定,首印五萬冊,版稅同樣是百分之七。

當最後一份合同簽訂以後,劉周也是長舒了口氣。

“劉周,恭喜你,等媒體知道這個消息,你的名氣肯定會更上一層樓。”

“謝謝,這幾場談判也多虧了曲哥還有王律師,沒有你們我一個人可搞不定,晚上我請你們吃飯吧,然後把主編也叫上。”

“那可得吃頓好的,你小子可是又大賺了一筆。”

“沒問題,全魔都的餐廳隨你們來挑。”劉周豪氣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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