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她還說,若我不願意留在黔中,若我不喜歡她,便同她做一場戲,等風頭過去,她便送我離開黔中。
我第一次主動抱緊她,我喜歡她,非常非常喜歡她,像喜歡太陽、喜歡星星、喜歡天下萬事萬物一般喜歡她。
她是我的唯一所愛,我發誓,此生絕不負她。
我本想著等風頭過去,再找機會帶她回梁州去見見我的父母。
可惜,命運直轉而下。
黔中突然起了一場瘟疫,她的母親在她麵前被流儘鮮血,她被強製地灌下她母親的血肉。
她大病一場,開始變得沉默寡言。
我變著法地哄她開心,我們一起在黔中閒逛,我們一起垂釣、一起爬山、一起唱歌、一起采野果。
日子逍遙而自在,她也漸漸從失去母親的陰影裡走出來。日子就這樣過去,或許也是人生幸事。
直到,我發現了黔中的秘密。
所謂的蓮,便是從小選定一個身強體健的女子,用蛇蠍之血養大,然後待她長大之後便用她的骨血飼養蠱蟲。在黔中的傳言中,蓮的骨血可除百病。
若是這樣,也不過是一州之愚昧,可是蓮的血肉卻有另一個鮮為人知用處——以血澆灌逍遙草。
而那個要我尋找的東西,便是逍遙草。
待仰莎的母親死後,接替這個工作的人變成了仰莎的姐姐。可過分的是,由於下一個蓮還沒有出現,鼓藏王開始在仰莎的吃食裡下毒,他想要人為地將仰莎變成一個飼養蠱蟲的容器,變成下一個蓮。
她那所謂愛民如子的父親,滿嘴仁義道德的鼓藏王,卻將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女兒一個個推入火坑。就是為了一株逍遙草。
所以,我暗中處理了被下毒的那些吃食,軟磨硬泡向仰莎學習養蠱。可惜我不是養蠱的料,索性仰莎帶我去了另一個地方。
這是曆代鼓藏王的秘密,有些生祭要扒皮抽骨,有些卻直接扔下。直接扔下去的人並沒有死,而是被囚禁到了地下的密室裡,以為有著升卿這一條大蛇的鎮守,黔中人也少有人敢來此。
被囚禁之人,被鼓藏王稱為異鄉人,他們不屬於黔中甚至不屬於這個世界,他們有著驚世駭俗的思想,有著絕妙的聰明才智。可正是他們的耀眼,才妄想推翻這個吃人的世界,反而被囚禁於此。
他們寫下的著作帶著超越世俗的智慧,其他人看不懂,可是仰莎看得懂。當時,我對仰莎的身份開始起疑。
鼓藏王當然知曉我與仰莎經常來這個地方,可是他太過自作聰明,他認為世界上沒有人看不懂這些東西,也不認為他那懦弱的女兒女婿會對他乾些什麼。
所以,在仰莎的幫助下,我大致學了許多用得著的東西。
我殺了他,我妻子的父親。
用蠱什麼的,太過有技術含量,我直接拿刀殺的,扒皮抽骨,如同被生祭的每一個人一樣。
利用升卿蛻下的蛇皮我製作了一條木蛇,並以此成為了新的鼓藏王。誰能想到,最開始的我隻是想保住我的妻子呢。
成為鼓藏王後,我回了一趟梁州,卻見那女子等在了我的家中,她想要那株逍遙草,或者帶回一顆種子而已。
我答允了她,當時的我並不認為這株平平無奇的草有什麼用處。
不知哪個不長眼的東西將我殺死仰莎父親的事情捅到她麵前,她開始對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