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可能遠勝於此,戈登做了十二個小時的火車才到這裡,他到這裡的第一天,那個人高馬大的警員就給了他一個下馬威——回警局的路上,他對著路邊蹲在一起的小青年大打出手,結果從他們身上隻搜出了一把半個手掌大的梳子。
不過與其說是下馬威,更準確的講,是告訴他,哥譚警察的行事作風。
如果你遵守規則,那麼你就可以成為這裡的地上皇帝。
什麼是規則呢?
局長室裡,那個吃的滿嘴流油的家夥已經告訴了他。
“在這裡我們是個團隊,戈登,你是個人才,能吸收你是我們的榮幸。”
“我會儘我的全力,長官,絕不會懈怠。”
“我當然相信你,警督,我當然相信你,就像我告訴你的,我們是一個團隊,整個警局都是一個團隊,我們要互相信任。”
“我明白,長官。”
如果沒有那則警長涉黑的指控,這應該也算是一個熱情的歡迎式,對吧?
“最起碼挺激勵人心的。”戈登心想。
天上的月亮再次被烏雲遮住,照在自己身上這唯一一處暗淡的光就這麼沒了,戈登明白,這裡並不是一個適合安家的地方,更不適合生兒育女,他不喜歡這個地方,但能怎麼樣呢?小人物的命運並不掌握在自己手上。
戈登坐在車裡吹著空調,閉目養神,儘可能不去想那些讓自己抑鬱的事,他今晚來這裡就是為了調查一些非法的走私品,他們是馬洛尼的手下,據說參與了販毒,這種事情其實根本也不用猜,這些黑幫裡有幾個不做這種生意?
對講機裡傳出聲音:“長官,他們出來了。”
碼頭上一個集裝箱被放下來,幾個鬼鬼祟祟的人走過去,然後衝著後方招了招手,很快又跑過來十幾個拿著武器的家夥,他們從集裝箱裡搬出來的東西因為距離較遠,就看不清了。
“您知道為什麼哥譚的警察難做嗎?警督。”
對講機裡傳出來手下的苦笑,沒等戈登回答他就給出自己的答案,“我們在用半自動的時候,他們已經用上全自動了,我們用上全自動,它們連火箭筒都有了……幸虧今晚沒帶。”
“專心在你的崗位。”戈登講。
“當然,長官。”
他們今晚的目的主要是盯梢,而這就是上麵下達的命令,哪怕知道那些人搬的不是好東西,他們也不能闖進去,戈登知道,派他們來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其他幫派的人來搗亂,發生火並。
但裡麵還是傳出了槍聲。
“出了什麼事?誰進去了?”
槍響的時候,戈登某根神經突然動了一下,他幾乎下意識就要掏出手槍上去逮人,但還是壓下了自己的衝動。
“沒有人,長官,我們都在原位!”
“上帝啊!那是什麼東西?!!”離得較近的警員發出驚呼。
“什麼?湯姆,你看到什麼了?”戈登的位置隻能看到閃爍的火光,他向對講機裡的急切地詢問。
“長官,我不能確定……他太快了……他,它……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個人?”
戈登掏出槍下車就奔著碼頭狂奔,邊跑邊對著對講機裡呼喊:“彆看戲了,行動!!我們不知道那是什麼東西,都小心點!”
戈登背靠一個集裝箱喘氣,他的呼吸快要平靜後,端著槍警惕的往前走,在上麵的時候不覺得,真的深入其境,這裡高高堆起來的集裝箱簡直組成了一個迷宮,而現在那些槍聲完全停止了,四周陷入了一片駭人的寂靜。
連續幾個轉彎戈登都會先探出槍,以便禦敵,碼頭的燈根本不亮,對視野的幫助極為有限,他憑借記憶中的方向前行。
越往深處,越不對勁。
僅僅幾個呼吸的功夫,他心底裡就生出一股燥熱,豆大的汗珠從他頭頂持續不斷的往下淌。
他感覺自己被某種東西盯住了,某種潛藏在黑暗裡的生物。
直到他看清那個神秘生物的傑作,數把步槍散亂的落在地上,地麵、四周的集裝箱,吊箱子的機器,全都是彈孔,而那些開槍的馬仔們全都昏過去了,被一根黑色的繩子綁在一起,有的還吊在半空。
尤其是空地最中央,幾處昏暗的燈光全都照在那裡,被拆開的保溫袋裡,是堆成小山的白色粉末。
戈登嘴角揚起,對先後趕來的手下們說:“現在我們有理由抓他們了,行動吧!”
“額,長官,”湯姆拍了拍戈登的肩膀。
戈登順著他指的方向看過去,在最高的那處集裝箱上,他見到了這輩子都沒法忘記的景象。
烏雲逐漸散去,月光一片一片的透下來。
他就在那裡。
光芒中的暗影,不知何時已悄無聲息的看著他們。
許多年後,戈登回憶起,哥譚的都市傳說初初展翼之時,也許也就是那個時候,自己心裡那堵令人窒息的陰霾之牆,如同被月光驅散的烏雲,也在一層層的坍塌。
直至能看到萬家燈火,能看到群星閃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