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穀雨(一)(1 / 2)

歲時來儀 非10 4336 字 21天前

裹足這件事,從貞儀四歲起,便以一頭怪異凶獸的模樣常常出現在貞儀的噩夢中。

這凶獸以人的骨肉為食,渾身長滿了血淋淋的利刃,掛滿了人臉,有三太太的,有大姐姐的,還有許許多多貞儀見過的裹足之人。

每當這頭凶獸出現時,那一堵堵拔地而起直穿天穹的牆壁也總會跟隨現身,每每都讓貞儀滿頭大汗地驚醒過來。

四歲那年,貞儀爬窗逃走,用反叛哭鬨的方式躲過了裹足。

之後大病一場,又因有大父和大母從中護著,便得來了兩三年的“暫赦”。

貞儀七歲,祖父流放,家中亂了一陣,緊接著楊瑾娘有孕,難產,將養一載,直到如今貞儀九歲,裹足之事是不能再拖了。

用盧媽媽的話來說,已經遲了,再拖下去,受罪不說,也很難再裹得足夠“好看”。

盧媽媽還和楊瑾娘說,小孩子難免都是怕疼的,熬過去也就好了,長大了自然會知大人們的苦心。

此時,楊瑾娘坐在桌邊,貞儀站在母親跟前。

楊瑾娘今年還不到三十,但貞儀竟從母親鬢邊看到了幾根白發。

貞儀又想到了儒學中反複提及的為人子女之道。

貞儀如今學得多了,反而很難再像四歲時那樣不顧一切,隻憑本能行事,她開始思考對錯,卻又總感到茫然。而大父說過,茫然是因想得太多,懂得的卻太少。

貞儀想知道更多,天上的,地下的,天地之間的……她自幼便不喜歡一個問題的儘頭最終竟以含糊不清的神說作為答案,她想揭開一切問題的真理本相,來對抗茫然。

裹足,究竟是對是錯?

人的生長不該遵循萬物秩序嗎?為何要以損失自身軀體為美?

而儒學中的孝道,為何既說——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卻又道——孝子之養也,樂其心,不違其誌?

但貞儀如今已經知道,這些話,她是無法與母親爭辯討論的。

她試圖問過父親,父親引經據典,講述孔孟之道,但還是無法給出貞儀真正想要的明晰答案。

而此時貞儀必須要在這茫然中做出選擇了。

去年,母親難產,貞儀曾暗暗保證,再不惹阿娘生氣。

橘子察覺到貞儀的動搖,一屁股坐在了貞儀的鞋麵上,仰頭看著貞儀,圓嘟嘟的貓臉上神情嚴肅,似在皺眉,向貞儀傳達著它的反對——不許哦!

貞儀垂眼看著橘子,突然有些悲傷。

她或許再不能與橘子一起跑鬨了。

貞儀抬起頭時,睫毛上有些濕潤,她重新看向楊瑾娘:“阿娘……”

“不想裹,便不裹了吧。”楊瑾娘說。

貞儀忽而瞪大忍著淚的眼睛。

橘子也一個扭身,回頭看向一反常態的楊瑾娘。

“隻是有一件事,阿娘不能由你。”楊瑾娘對女兒說:“隨園,不能去。袁枚老先生雖好,卻不宜為女子師……你阿爹也是這樣認為的。”

貞儀還沉浸在巨大的意外驚喜中,此刻點頭如啄米。

片刻,貞儀撲到楊瑾娘懷裡,緊緊抱住母親:“阿娘,您真好!!”

“好與不好,阿娘也不知道……”楊瑾娘輕輕摸著女兒的頭發,眼神惆悵:“隻要你長大後,不怪阿娘就好。”

很多事情,楊瑾娘分辨不出對與錯,她很容易聽信彆人,很容易被環境影響。

近來因為淑儀的親事被定下,楊瑾娘忍不住想,在三弟妹原本的打算中,淑儀是做官太太的,可如今卻因家中變故而要嫁作商賈婦……

三叔且還在做官,淑儀的親事已一降再降,那她的貞儀呢?

等到貞儀議親時,又能嫁到怎樣的人家去?

昨日裡,趙媽媽出去買針線,回來時與楊瑾娘說,後巷口賣竹筐的那個婦人死了。

沒人知道那個婦人姓什麼,隻聽說原本是個小官人家的妾室,那小官犯了事被抄了家,妻妾女兒都被賣了,這婦人輾轉被賣了幾戶人家,最後被編竹筐為生的癩痢頭買回了家。

楊瑾娘對這個纏著一雙小腳的婦人很有印象,便問趙媽媽,人是怎麼死的。

趙媽媽說,是被吃醉了酒的癩痢頭打死的。

楊瑾娘不可置信。

那癩痢頭駝背矮小,還瘸了一條腿,即便不說反抗,跑出來向左鄰右舍求救還是使得的吧?就這樣任由自己被生生打死嗎?

趙媽媽歎氣:【拿什麼跑呀,她那一雙小腳,平日裡路都走不快,跑兩步隻怕就要絆倒的……】

楊瑾娘忽然愣住了。

她沒有裹足,即便見得再多,終究未曾有過親身體會。

這才不禁想——裹了足的女人,竟比瘸子還不如嗎?

這一刻,淑女體麵突然與傷病殘缺有了這樣直白而驚人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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