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向晚開始寫她的日常,寫她早上怎麼過,中午怎麼過,晚上準備怎麼過。
寫完了她的日常,她再次表達了她對他的思念,她對他的關心,就停下了手裡的毛筆,她拿起被她寫得密密麻麻的字的宣紙,很滿意。
儘管通篇下來全是廢話,但是該有的都有了,很好。
向晚硬筆字寫得好,但對毛筆字一竅不通。慶幸沈慈寫得一手好的毛筆字,讓她繼承了這個技能,在寫信方麵,派上了用場。
信是寫好了,但向晚不著急讓人送走。
高沉在邊疆,她在皇城,這一來一回,就要花費整整七天時間,用七天時間隻為送一封信,不值。
而且她準備隔兩天就寫一封信,要是寫一封送一封,實在太耗人力。
每隔半月送一次信,她覺得這個頻率最佳。
這樣的話,高沉每次能收到七至八封信,這七八封信,也夠他看了。
向晚忍不住地猜想,他收到她的信之後,是每天看一封呢,還是一次性看完,之後再慢慢地品。
大白的諷刺,直接了當。
“嗬,臭大白。”向晚懶得跟這個老是偷窺她內心想法的係統計較,“你知道嗎?小看我的人都死了。”
向晚:“……”
鬥嘴鬥不過一個係統,向晚覺得自己確實挺丟人,於是她決定,半個月不理臭大白。
大白說的打擊話,她都當耳旁風對待。她堅持給高沉寫信,就和她計劃好的那般,兩日一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