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陳美秀(2 / 2)

血孽 不醉 3927 字 2個月前

話說到這個份上,明潔不管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自己肚子裡的孩子,都沒有再矯情,選擇原諒了李求明。

很快明潔滿了二十歲,兩人便領了證。

雲山縣城不大,往往街頭放個屁街尾都能聞到,由於當時在大西門舞廳鬨得挺難看,兩人沒有請客舉行熱鬨的婚禮,而是選了個就近的旅遊景點,不聲不響旅遊結了婚。

後來李求明告訴明潔,那個女人叫陳美秀,是他的遠房表妹,從小跟他一起長大,中學畢業後兩人都沒再接著念書,一起去南方的城市打了兩年工,遠離家鄉孤單寂寞出門在外的人都懂,兩人其實並沒有什麼感情,但就這麼走到了一起。

後來陳美秀的單親母親得了癌症,兩人隻能回了家鄉,李求明留在了縣城,陳美秀留在老家照顧母親。

一起幾年了,雖然回了家鄉,感情到底也還沒斷,李求明每個月都會回去一兩次,就在認識明潔前的一個月,陳美秀懷孕了。

在外麵打工的時候陳美秀就為李求明打過四五次胎,這一胎是第六次了。

醫生告誡他倆,陳美秀的子宮壁已經因為多次手術而變得很薄,如果這一胎再不留下的話,恐怕以後一輩子都很難再懷上孩子了。

所以孩子隻能留下來。

懷孕前五個月的時候,陳美秀一直有習慣性流產的先兆,必須臥床休息。

也因為這個原因,兩人隻是回家鄉請親戚朋友吃了一頓席麵,就當結婚了,其實連婚禮都沒舉行,更彆說跑縣城來領證這事兒了。

上個月,陳美秀懷孕已經七個多月了,胎像已經基本穩固下來,聽村裡人說李求明在縣城交了個小女朋友,長得很漂亮,所以偷偷一個人來了縣城。

於是發生了大西門舞廳的那一幕。

至於李求明是怎麼說服陳美秀徹底脫離關係的,李求明沒再多說,隻說孩子沒了,陳美秀重病了一場,他將陳美秀送回了老家,兩人以後再也不會見麵了。

明潔也不是那種喜歡為著一件事過多糾結的人,既然李求明明確表態選擇了她,她也就沒多問。

更何況陳美秀的樣子明潔也見過,長得並不漂亮,就是一個五大三粗很普通的農村女孩。

她並不擔心自己會輸給連孩子都沒保住的陳美秀。

兩人結婚五個月後,婭婭出世了,李求明也的確說到做到,十分寵愛明潔母女,也從來都沒有單獨回過老家。

因為婭婭的出世,結婚後的第一年清明節,李求明甚至沒有回去給父母上墳。

也就在婭婭出世的那年,李求明還當上了綠緣家具廠的總經理,從此改邪歸正,一心投入到工作和家庭中,不再混跡舞廳等地方了。

一家三口幸福和美的過了兩年好日子,陳美秀也從來都沒有再去縣城找過李求明。

如果不是今天太奶奶讓她說當年的事,明潔差點都要將當年的那些事給忘記了。

說到了這裡,明潔開口問太奶奶道“何奶奶,如果我們家婭婭真的是被人害的,您說,會不會是被那個陳美秀害的?畢竟當初她的孩子……”

明潔說著,聲音越來越小,漸漸垂下了頭,後麵的話沒再說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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