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有金也咬咬牙,說出了麵對喬多福的第一句話:“人在做天在看,都是會有報應的。多福,是你先害人的,我們有什麼對不起你的,你要這麼害我們?該怎麼判就怎麼判,我們就是要告你!”
可說到後頭她還是撇過頭,根本不看去看喬多福。
她誰也不想看。
雖說不至於手心手背都是肉,可喬多福畢竟是她曾經也很疼愛的大侄子,知道真相固然讓她痛心乃至於痛恨,可真的要由自己告發,還不知道會給他帶來什麼下場,喬有金還是有些不忍的。
喬多福看出來了,張愛英也看出來了。
但她並沒有苛求,人之常情,她能有這個表態就不錯了。
張愛英上前一步,截住了喬多福的進一步表演:“夠了!喬多福,你讀了那麼多聖賢書,難道連以德報德以直報怨的道理都不懂?你算什麼人物,還想人家以德報怨,彆人都是大傻子嗎?我看你不如老老實實認罪伏法。”
“我有什麼罪?我沒罪!”
一看姑姑這邊走不通,所謂民不舉官不究無法成事了,喬多福又來了個抵死不認。
甚至還指著錢洪大罵:“難道你們這些人就聽一個賊子的話來誣陷我?我本來就是被逼的,都是他們做的,現在他們說什麼就是什麼,這種人的話也能信?簡直荒唐,可笑,可笑之極!”
罵了錢洪,許是破罐破摔,他又起身打量四周,愈發冷笑:“這是什麼地方?你們也敢私設公堂?真當我們升鬥小民什麼都不懂隨你們糊弄是吧?我要告你們,你們這是私設公堂濫用私刑!”
終於又到了自己發揮的時間,上頭的書吏卻也是忍不住笑了:“私設公堂?喬多福,你竟然以為這是公堂?”
私設公堂確實是大罪,嚴重程度不亞於謀反。不過書吏本來就是蘇縣令從縣衙派過來的人,也算是正兒八經的公職人員,怎麼可能犯這種錯誤?
就連他在上麵敲桌子都隻是用的鎮紙,所以看著像是升堂審案,實際上細節全不對。
而且,“喬多福,都說了是讓你過來配合查案的,難道縣衙還審不得你了?”
私設公堂當然是沒有的,最多也就是個公器私用——書吏是縣衙的,涉案人員乃至於一些底下的差役也是縣衙派來的,不過就說他們在查案子又怎麼了?而且說白了,隻要沒有真正設堂判案的架勢,實際上這年頭,哪家處理仆從下人不是自家在家裡就審完罰完的,這都根本不是個事兒。
也就是喬多福黔驢技窮,這才圖窮匕見想出這麼個殺招。
但有用嗎?根本沒有。
張愛英還在旁邊提問:“大人,不知道喬多福這該當何罪?”
“他這樣,算是與人合謀,設方略誘取良人及略賣良人為妾,按律當杖一百、徒三年。”對於法條,書吏張口即來。
直白點就是打一百板子,再服三年勞役或者說流放三年。
其實當然是不至於這麼嚴重,適用法條也不至於這麼死板,還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就喬多福的情況,真要判案根本不可能有這麼嚴重,甚至很多不想理事的官員遇到這種案子都隻會和稀泥,畢竟是自家表妹,又不是出去拐帶彆的良家。治理一方的人,當然都不希望自己地盤上有多的大案子,最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民風淳樸百姓安康,才能顯得父母官治理有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