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要證據,我給你(1 / 2)

“對,就是你告訴我的!

那天晚上,你用手中的鐵鉤扒拉爐火裡麵的火炭,然後鐵鉤掉落在地上砸到了你的腳,你還記得嗎?”

秦風似笑非笑的看著林恬,林恬撓了撓自己的頭後點了點頭,他不知道秦風這話是什麼意思?

“凶手的手法和你的是如出一轍!我想當天晚上是這樣的。

凶手也就是你,你在那天晚上把你弟弟的屍體搬到了他家附近。

緊接著你從他腰間摸到了鑰匙,再然後把他家的門給打開了。

那天我來大牢裡問秦夢如,她曾經給我說了這麼一句話。

她說那天晚上她睡得迷迷糊糊的時候,曾經聽到有人跌跌撞撞,踉踉蹌蹌的對著她的床走了過來。

她當時沒有在意,因為死者生前經常喝酒,每次喝醉之後他都是這樣,踉踉蹌蹌的回家的。

可是這一次不一樣,那個踉踉蹌蹌的人不是死者!而是你這個瘸子!

你來到床邊用迷藥,把秦夢茹給迷昏了後,又把你弟弟的屍體拉到了床上。

緊接著你開始布置你的手法了!

你用你隨身攜帶的衣服布條,沾染上了你弟弟的大量血液,然後用力的往牆上甩去,這樣就能造成牆上的那些噴濺狀血跡。

到後來你發現這樣太慢了,於是你乾脆用你手裡的布條,用力的貼著牆狠狠的點去!

這樣能很快把大部分的牆給染紅,但你忽略了一點,用鈍器砸出的傷口,根本就不可能造成噴濺狀血跡。

做完這些之後你準備走,但你突然發現你弟弟的兩顆牙齒崩壞了。

這時候你才意識到,你的那個假指,很有可能被你弟弟吞進了肚子中。

怎麼辦?難不成要把你弟弟給開膛破肚一次嗎?

可是普通的匕首類銳器想把人開膛破肚太難了。

更何況當時你也沒時間來完成如此複雜的開膛工作,於是你這個小機靈鬼,你想到了把秦夢茹的手指切下,塞進你弟弟的嘴裡來脫罪!

你在平常很少與外人接觸,那些不了解你的人,就算發現了你弟弟肚子裡的木頭,也不會聯想到是你的假指。

但你把秦夢如的手指塞進你弟弟的嘴裡,恐怕還有更深的一層意義吧?你想讓她永世不得翻身!

大家想象一下,如果在死者的胃裡發現了秦夢如的手指,那麼她該如何為自己辯解呢?”

秦風冷笑的看林天,此時的林天頭上已經滲出了冷汗。

“你做完這些之後,於是就下了床!但是你發現你的鞋底竟然沾上了血跡。

這可千萬不能讓彆人發現!那該怎麼做呢?

很簡單!你隻要把鞋脫掉,用你的假肢在地上行走就行。

你當時應該懷裡揣著帶血的布條吧?

你彎腰去脫鞋的時候,帶血的布條掉在了地上,你的假肢不小心踩到了。

但你沒有發現,於是你拿起布條後,就用假肢在地上行走。

但是因為你的假肢上也沾染了布條上的少量血液,所以在案發現場留下了半個腳印!

我現在回想一下,當時我們就覺得很奇怪!

這個腳印怎麼隻有半個呢?而且怎麼這麼淺呢?現在能解釋的清了!”

秦風信誓旦旦的看著林天,此時的林天麵目猙獰的看著秦風,似乎想把他給生吞活剝了。

“可是那密室又是怎麼回事?他是怎麼完成密室出去的呢?”

李縣令又提出了新的疑惑。

“我剛才就說了,林恬已經把他那拙劣的手法給破解了。

他隻需要用這個東西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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