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分手快樂(2 / 2)

丁曼有些慶幸黎星是喝醉之後跟她說這些,麵對醉鬼的提問,清醒著的人當然可以選擇不回答。

安頓好黎星,丁曼再次感到不能再拖下去,可能到了她必須快刀斬亂麻的時候。

時間越久,黎星越會發現,她不符合他的期待。

丁曼問過自己,她愛黎星嗎?

答案是愛,但不夠愛。

她如果真的不愛黎星,不會忍到現在。可如果她足夠愛黎星,不會覺得自己的耐心告罄。

她感覺她和黎星之間最大的問題,甚至不是誰愛誰更多。而是黎星想要的愛和她想要的愛表現形式不一樣。

戀愛之初,丁曼覺得黎星的高調張揚很青春很新鮮。但時間一久,丁曼發現她還是更習慣平淡地生活。

但黎星則不同。他希望丁曼對他的愛可以一直激情澎湃,可以一直像太陽一樣耀眼奪目。

丁曼真的做不到。

兩個人的需求不對等,矛盾肯定會越來越深,不和諧的時間會越來越長,自然無法輕鬆自在地相處。

這不是丁曼想要的生活。

這樣生活下去,黎星也不會快樂。

對於兩個不適合的人來說,最好的結局就是趕快分手。

是時候及時止損。

黎星早晨起床,似乎完全忘記昨天晚上說過什麼。

丁曼卻不能繼續裝傻。

吃完早飯,丁曼決定和黎星好好聊一聊。

可聰明的黎星似乎知道她想聊什麼,一直和丁曼打太極,拒絕切入正題。

“黎星,逃避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丁曼沒辦法,不再試圖婉轉表達自己的想法。

“……我知道。”黎星抬著頭,恨恨地看著丁曼,“可是我有什麼辦法。我這麼愛你。”

“黎星,你要明白,愛不能解決咱們兩個人之間的問題。”丁曼試著講清楚自己的想法。

“愛為什麼不能?隻要咱們兩個人足夠相愛,可以解決一切問題。哪怕再難,都不會放棄。你愛我嗎?”黎星咬著嘴唇說。

丁曼沒再開口,房間裡陷入讓人窒息的寂靜。

“你不是不讓我逃避嗎?你怎麼不回答我的問題?”黎星終於忍不住,紅著眼睛發問。

“你能問出這個問題,證明你心裡已經有答案。哪怕我說我愛你,你也不會相信,對不對?”

丁曼有些無奈。她不想在這個問題上自證。

她要怎麼證明她愛黎星?一個人可以證明自己做過的事,但永遠無法證明自己的心。

黎星和她相處這麼久,如果都不相信她對這段感情是認真負責,投入過感情的,她又要怎麼證明?

“可你不肯說,除了在床上,你一次都不肯說!”黎星的眼睛更紅,他仍然倔強地不讓眼淚流下來。

丁曼:……這她真是無辜。她隻是……隻是一個35歲的老阿姨不太習慣把愛掛在嘴上。而且她以為黎星能感受得到。

“我愛你。”丁曼認命地開口。

黎星仍然定定地看著她,等著丁曼的“但是”。

“但是,愛並不能解決咱們兩個人不太合適的問題。”

看吧,“但是”來了。

丁曼耐著性子,把兩人之間的問題一一講清楚。

如果可以,她希望可以和平分手,希望可以把傷害降到最小。

但情況看起來似乎有些複雜,無論她說什麼,黎星的論點都會落到“相愛的人是可以克服的”。

丁曼撫額,她已經耐心告罄:“好吧,我承認我可能沒有那麼愛你,至少不像你愛我那麼愛你。”

黎星露出傷心的眼神時,丁曼居然看出一絲“果然如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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