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校園篇——“差一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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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然和丁箏初中時就是同班同學。

雖然同窗三年,但彼此間其實算不上熟絡。

丁箏為人冷淡,性子高傲,一向獨來獨往,是“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隻讀聖賢書”的勤勞型學霸。

而安然大概算是隨遇而安那類的。

她從不主動和誰交好,有人結交也不拒絕,所以初中三年,除了學習成績一直穩定外,也沒什麼特彆要好的朋友。

為此安老頭還煩惱過一陣:“你說說你,都初中了,連個能說的上話的朋友都沒有,你爹媽那廣結好友的性子,咋一點兒都沒遺傳到呢!”

她當時怎麼說來著?

哦,對了。

她說:交那麼多朋友又有什麼用?她和她哥待在醫院的那幾天,醫生護士打了那麼多個電話,有一個來的不?最後還不隻有老頭子你一個來了?

但安老頭那時的臉色,她到現在都還記得。

這事兒還是安老頭一時嘴快漏出來的。

可連親爹都不管,誰又願意趟這趟渾水?

那是兩個孩子,又不是托朋友照顧兩天的小貓小狗。

更何況很可能還不止兩天……

安然記得清楚,但她不怨任何人。

她隻是覺得朋友並不是很有必要。

至於丁箏…

一開始大概是因為他們班隻有她倆考上了一中又恰巧被分在了同一個班級。

陌生的環境,遇見熟悉的人,情感上對待彼此總會比對其他人多上兩分熟撚。

但也就僅此而已。

真正讓兩人關係好起來是因為安然的那一次“英雄救美”。

有一次,安寧因為物理競賽被留在了學校,安然懶得等,隻好一個人回家。

回家的路看見有個外校男生一直纏著丁箏說著什麼。

丁箏那時是看見她了的。

窘迫、難堪、尷尬、羞恥第一次出現在那張禁欲的學霸臉上。

丁箏的樣子讓安然猜到他們倆是認識的。

她也懶得多管閒事,於是彆過眼裝作什麼都沒看見。

直到聽到那個男生說:“裝什麼高冷啊,你吃我家的,住我家的,就連身上這身校服、你身上背的書包都是花我爸錢買的,你拽個毛啊!你就跟你那個賤人媽一樣,就是個欠.操的拖油瓶!”

安然突然就不忍不了了。

她衝過去一腳踹在了那男生的後腰上。也是趕巧,他摔倒的時候,肩膀撞在身旁的樹上,尖銳的樹杈直接紮進了他的胳膊......

當時事情鬨得挺大。

高一新生還是個女生,把職高高二男生打到見血的傳聞迅速在一中傳開。

那男生也不知道是覺得自己被一個女生打趴下太丟臉還是因為彆的什麼原因,竟就那麼忍了下來,沒來一中鬨。一中的校領導自然也樂的息事寧人,隨便讓班主任教育了兩句,也就不了了之了。

安老頭知道這事後,沒說她這事做的對也沒說不對。

隻讓她跟著本心走,如果那一刻她覺得揍人是對的,那就是對的,自己的對錯不該由彆人來判斷。

至於結果,能兜得住就自己兜著,真要是兜不了,她身後還有她哥,還有他。

那是安然第一次從安老頭身上看到了他做長輩的覺悟。

但下一秒——

就見安老頭拿出手機,給二胖叔打了個電話,說她在學校如何如何英勇拯救被欺負的女學生,如何如何將那個欺負人的男生痛扁一頓,又如何如何不畏懼學校的強權…

最後強調一定要多準備點好吃的犒勞她雲雲。

安然心裡浮起來的那點感動剛滿了個頭,就被安老頭厚顏無恥生生打散了。

日子就那樣恢複了平靜。

雖然班上有人開玩笑:這年頭美人都能救美人了,壓根沒英雄啥事啊!但安然卻不覺得自己幫了丁箏什麼。

她那時候隻是純粹看那男生滿嘴噴糞的樣子十分不爽。

但丁箏對她的態度卻發生了肉眼可見的變化。

她們成為了朋友。

丁箏其實很喜歡笑,而且笑點很低,一個老土的冷笑話就能讓她笑上半天。

她還很喜歡吃甜食,喜歡畫漫畫,甚至喜歡聽澎湃的搖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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