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熱潮來襲(9)(2 / 2)

程程離開的時候,有個樂隊的人還特意和她一起走...大約是覺得她需要保護?玩樂隊的人其實也魚龍混雜,其中有人人品不好是公認的,但其中也不少赤誠的好人。程程在不斷的回檔中,藝高人膽大,什麼場合都敢闖,也算是見識過了。

縱情肆意的音樂,本身是既不好,也不壞的,它隻是起到了一個放大鏡的作用。讓一些人更沒下限,讓另一些人更真誠純潔。

之後的回檔中,程程作為‘艾米’,繼續在京源影視基地,以及周邊遊蕩。她不去劇組拍戲,而是以一個玩音樂的人自居。除了每天做聲台形表的練習時,她還能記起自己的‘本職’,其他時候她都全心全意當自己是一個十幾歲的叛逆少女,是一個樂隊的吉他手。

慢慢的,她的新‘日程’固定了下來,每天早上做了早課之後,她就去練形體,大約九點鐘時,還可以去預約好的老師那裡上一對一表演課。至於吃過午飯之後下午和晚上的時光,她全都貢獻給了音樂。

這樣其實也比較合理,好多玩樂隊的都晚睡,甚至徹夜‘狂歡’,上午去找場子,都找不到什麼好場子的。

程程一般是吃過午飯就‘買回’自己的老夥計,一把藍色的芬達(fender)。然後直接上樓練三個小時的琴,這會兒就到了下午三四點鐘了,正是樂隊人們開始活躍起來的時間。

程程流竄於周邊任何一塊和樂隊有關的場子。

既做過路邊演唱,也參與過高手眾多的專業場。既流落於商業氣氛很濃,大家都不講究樂隊個性的酒吧,也去過從天黑歡度到天明的私人派對(程程從來沒有等到過自己的天明,隻能午夜十二點就退場)......

她見識越來越多。

正如教過她的幾位表演老師都說過的,演員是一個很需要經曆的職業。角色經曆的東西,你也經曆了,自然就能將角色演的真實可信。

她現在也覺得自己的艾米越來越真實了。

艾米的母親是一位非常出色的語文老師,父親則是十年前就離家出走的‘混賬男人’。艾米曾經不明白為什麼母親對自己的管束那麼嚴格,不允許自己做這個,不允許自己做那個,包括她最喜歡的音樂,母親更是沾都不許她沾,她隻能自己偷偷去學。

這就導致了艾米十三四歲青春期時的極端叛逆,她將攢零花錢買的吉他從寄放的朋友家取回,光明正大地在家裡彈吉他、和母親爭吵,甚至有的時候還會深更半夜出門,然後徹夜不歸。

她和自己認識的玩音樂的朋友到處趕場,也不談錢不錢的,就是享受用音樂抓住‘自我’的過程。她在最青春、最有激情與力量的年紀裡,拚命地發散自己的力量,要用自己小小的身軀去對抗世界!

艾米與母親的和解,是在‘父親’的消息傳回來後——父親死了。

艾米對父親印象不深,也不可能有深厚的感情,但她就像正常的孩子一樣,也會想象父親是什麼樣的。現在她知道了——在去領回父親的骨灰的路上,母親在火車上終於向女兒吐露了曾經。

她的父親年輕時是學音樂的,他讀大學時就像那個時候的時髦音樂青年一樣,組了個樂隊,在圈子裡挺有名氣。那個時候在同一個城市讀師範大學的母親,被同學拉著看了一場樂隊的拚盤演唱會,然後就被那樣的激情震撼了。

從小作為一個乖乖女,母親從來沒有叛逆的時候。但偶爾、偶爾,她也會想要‘出格’,可以說她這一生最出格的事情就是選擇了父親——明知道自己是留不住他的,還是義無反顧。

父親為了母親和女兒,‘安分’地過了幾年家庭生活,一邊做音樂老師,一邊玩樂隊,樂隊更像是一個副業。那個時候,母親以為這樣就好,能一直下去。直到十年前,艾米才四五歲時,父親離家出走了。

一切的東西都留給妻子和女兒,他穿著一件結婚前買的舊棉衣,背著自己的琴就出發了。

“媽媽恨過爸爸嗎?”

“恨過,又愛又恨——有的時候恨的厲害了,又不恨了。我恨他奔赴向音樂,隻想著他自己,但後來一想,那不正是我最初瘋狂愛上他時,他的樣子嗎?”

正是因為父親奔赴向了音樂,母親才隻能牢牢抱住艾米,當艾米展現出對音樂的熱愛,以及極高的天賦之後。母親並沒有一般家長的喜悅,他感受到的隻有冰冷的痛苦,一切都像是多年前的重演。

她的女兒真像他啊,真是太像他了。

這一路是和解之路,當母親決定放開她,讓她自己選擇自己的路時。艾米看到了母親一絲不苟的發髻裡的白發,看到了母親眼睛裡的疲憊與愛——她意識到了自己有多可惡,決定好好做個乖乖女,讓母親放心。

再後來,就是母親暫時去鄉村支教,自己轉學,認識林星和小傑...新的青春篇章開始。

至於艾米為什麼會加入樂隊...表麵上是她成績差的要命,想要好好讀書,考上大學,哪怕是三流大學,也是不太可能的。於是林星開條件,她加入樂隊,他給她補課,保證她能考上二本(林星是學霸來著)。

實際上,未嘗沒有艾米心中本來就蠢蠢欲動的原因。

這樣的艾米,到底會是什麼樣的?一開始程程自己也不知道,她隻是寫了人物小傳,一廂情願地在心裡勾勒出艾米的平麵形象。真正讓艾米變得立體真實,是她演著演著,自己變成了艾米——她才恍然大悟,哦,原來艾米是這個樣子。

在概念明晰之前,她先變成了艾米,隻有變成了艾米,才談得到說艾米該是如何如何。

於是,大街小巷裡的人就邂逅了一位‘艾米’...於是,夏喻在百無聊賴的夜晚,也邂逅了‘艾米’。

“這種事兒怎麼說的?她不怕以後名聲毀了,接不到戲?”夏喻的助理陪著他出來瞎逛,不時瞄了瞄周圍。發現沒人注意到戴了鴨舌帽,在不夠明亮的路燈燈光下的夏喻,心裡安心了一些。

他說的是程程,程程今天放了劇組的鴿子...雖說也算是打了招呼,沒讓人白等,放在明星身上,也不是那麼過分。但她又不是明星,以她的咖位來說,今天做的這事兒是真的很要命了!

為了她,今天的拍攝計劃全變了,隻能先拍夏喻和包帥的戲。

夏喻不說話,其實他也不太明白程程怎麼這樣,他感覺程程不該是這樣不認真的人。

或許這裡麵有其他人都不知道的內情也說不定——就在他不經心地想著的時候,他看到露天酒吧中心舞台旁有個人,小紅裙、蘋果頭、深眼線、紅嘴唇、雪白的皮膚,背著大大的黑色吉他包,百無聊賴,驚心動魄。

她人在那裡,就好像有一束舞台光罩在她身上,讓她整個人向外微微發光。

順著夏喻凝滯的視線,助理看過去,也一下看到了她,驚呼了一聲:“這不是程小姐嗎?她怎麼在這裡?”

還以為放了劇組一天鴿子,她在搞什麼呢!真沒想到會在這裡看到她,以這種方式...因為太過意外,甚至有一種荒誕感。

放劇組的鴿子,就為了來露天酒吧玩兒?那還真是一玩咖啊。

但這又和程程之前給人留下的印象不符...一時之間,助理都覺得自己是不是認錯了。

夏喻仿佛踏入了一個荒誕的劇目,就像愛麗絲夢遊仙境。一步一步往露天酒吧的方向走,坐到了一個很好觀察舞台的位置。

程程也注意到了夏喻,但沒有上前打招呼,這個時候她是‘艾米’來著。所以隻是冷淡地點了點頭,然後就拉開了吉他包,取出了自己的琴。又一會兒,有人在她背後叫她,於是她跳上了舞台,和樂隊一起演出。

這是下午認識的樂隊,人家缺一個吉他手,同時驚豔於程程的技術,於是約好今天晚上在露天酒吧的演出,程程來幫幫場子。

露天酒吧的燈光很糟糕,感覺上至少落後主流設計好幾年了。而且審美真的很糟糕,顯得非常俗氣。

直到程程的登場,當她掃過吉他的琴弦,那黃金時代濃烈的風格就流瀉而出——在她的襯托下,一切都變了,老土俗氣反而讓這一處舞台有了二十年前,搖滾樂隊黃金時代的感覺,複古而直白。

“那是...程小姐?”助理真的受到驚嚇了,他現在陷入了極大的困擾中,一方麵覺得還沒出名就能放整個劇組鴿子的演員,就不值得喜歡。另一方麵,又不由自主地喜歡上這個正在表演的少女。

她身上強烈的個性化作了實質,以一種舞台風情,叫觀眾如癡如醉。特彆是當她solo的時候,即使是不懂樂隊,不懂音樂的人,也會被帶入她的情緒中。

“沒想到程小姐吉他彈的這麼好,這樣說的話,真的挺適合演艾米的...啊,樂隊表演真精彩。”助理嘟嘟囔囔的。

夏喻忽然說:“不是”

助理:“嗯?”

“表演不好...”

以樂隊來說,表演是失敗的。因為已經完全失衡了,有程程在的地方,觀眾忽略掉了其他,包括主唱。但這又不能說是她的錯,玩樂隊的人哪能因為彆人收斂自己呢?所以才說玩樂隊,要找到合適的隊友,彼此成就,而不是遮住彆人的光彩。

在助理迷茫的‘哪裡不好’的疑問下,夏喻站起了身,走到了台下,對剛剛下台的程程伸出手:

“要合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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