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相關網站就是那群攝影師的分享論壇,他們要了一大筆錢,最後才刪掉了帖子,但是為時已晚,視頻已經大範圍地流傳開來了。
女主想過起訴周捷和論壇負責人,但是論壇負責人直接扔下網站跑了,他們當時建立論壇注冊的信息也是假的,根本抓不到人。
而周捷呢,一開始辯護說沒有證據能證明視頻是由他偷拍的,後來找到了幫他安裝攝像頭的證人和相關證物,又開始辯解說自己沒有將視頻分享出去,就隻是留在電腦裡自己看。
由於確實沒有證據證明他有分享視頻,或者利用視頻營利,壓根沒人能把周捷怎麼樣——
他交了罰款,被關了幾個月,就完事了。
而女主呢,從開庭到結束,一直都在遭受媒體和網絡的攻擊,還有營銷號為了博取關注,生編硬造出一套“真相”來。
他們說女主和周捷之間,一開始就是你情我願的交易狀態,所以女主才會被拍。
不然哪有人那麼傻,被拍了那麼多視頻,散播到網上了,才知道自己的**被侵害了要去起訴?
女主就隻是因為後來和周捷的金錢交易談崩了,周捷看不上她了,她又死賴著周捷,才會流傳出這些視頻,打上這麼一場官司。
這些媒體又出示了一堆類似於女主的“朋友圈”和“聊天記錄”這樣的截圖,加上一些似是而非的模糊照片,將一切編得有理有據,情節完整,周捷和原女主被偷拍視頻這幾個關鍵詞三天兩頭上頭條,轟轟烈烈持續鬨上了好幾個月。
到最後,熱度過了,公司眼見著女主受了打擊,像是再也爬不起來了,也就開始放棄她了。
“越想那個王八蛋越來氣啊……”林夏喃喃道,“收到這樣的視頻,這回應該會開始懷疑我了吧?”
係統有點摸不著頭腦,於是開始不恥下問:
[宿主?你為什麼要給周捷發這樣的視頻?這有什麼用嗎?]
“有用,特彆有用。”林夏答道,“過兩天你就知道了。現在我們是兩麵作戰,周捷可以先晾著不管了,我們先來處理一下那個攝影師吧。”
女主在起訴周捷和傳播相關視頻的論壇時,律師就已經提醒過她,像這類案件一般都很難以判決,原告一般很難得到滿意的審判。
法律是用來維護人民利益的,但是有些事情隻有受害者才知道,並且無法拿出證據證明,於是法律反倒就給了施暴者逃脫懲處的機會。
“按照劉以柔的話,那個攝影師應該是在拍照的時候,迷暈女孩子,然後做一些不好的事情,再拍一些不好的照片,對吧?但是原女主在準備起訴論壇的時候好像完全沒遇到相關的案件,攝影師應該是把那些照片當底牌不停地去威脅女孩子們閉嘴了。有把柄就是了不起。”
林夏感慨了一番,又問道:
“你那個提神的藥,能保證我不被他的迷藥藥暈過去嗎?”
係統覺得自己冷汗都要流下來了。
[宿主想要做什麼?]它問道。
林夏低下頭,按著邊緣,整整齊齊地將袖子疊了一疊。
“不做什麼,”她語氣輕鬆地道,“我隻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你覺得我能做什麼呢?”
係統:[……]
那可不好說。
作者有話要說: 我朋友給我分享過一個新聞,男房東偷拍女房客十個月,判刑二十天。
偷拍這個事情價值觀取向真的就很有問題,正常人會因為自己特彆喜歡誰誰誰就想要偷拍嗎。所以私生飯才這麼受唾棄吧,完全是在侵犯彆人的人權。
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