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愛蓮對這個吩咐絲毫沒感到意外,脆生生的應了下來。
李長貴的這個舉動並不是他對林建國這個準姑爺不滿意、往外攆人,而是魯南地區這邊的傳統風俗:
一方麵,是給倆小年輕創造一個獨處的機會,增進一下兩人的了解和感情,也是讓村裡的人知道,俺家閨女/兒子有對象了;
另一方麵,準姑爺第一次來送中秋,老丈人家肯定要管飯,不但要管飯,還得弄的隆重一點兒,不如此不足以表現出對準姑爺的重視,可這麼一來問題也來了:如果不現在將準姑爺“攆”出去,待會兒做飯的時候,姑爺是幫忙還是不幫忙?
幫忙?
姑爺第一次來送八月十五,你就讓姑爺幫忙做飯?沒有這樣的道理;
不幫忙?
老丈人一家人忙裡忙外,姑爺一個人坐那兒閒著?更沒有這樣的道理。
所以哪怕是為了表現一下、掙個印象分,姑爺也得主動來搭把手,可這麼一來不又與之前的那條衝突了麼?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將倆孩子攆出去:你們倆人出去玩會兒去吧!家裡趁著這段時間做飯。
另外這裡麵還有一條“潛規則”,那就是出去玩的倆人得估摸著時間,等快到飯點的時候回來吃飯,不能玩的太嗨忘記回家,那就不好了,準老丈人家也會認為這個小夥子性格不沉穩、不是自家閨女的良配。
當然,這是準姑爺第一次或者前幾次上老丈人家才會有的“貴賓級”待遇,至於以後乃至於未來結了婚再來,姑爺可就沒有這待遇了,得主動乾活、多乾活,至於老丈人,就可以搬個凳子坐在屋門口,一臉開心的看著自家的姑爺(們)忙活了。
在林建國來之前,石紅梅顯然是已經將這些話對自家二閨女說過的,所以對於父親的這番吩咐,儘管有點兒不好意思,但石紅梅卻是一點都沒奇怪。
………………
李愛蓮臉色微紅的低著頭,走在前麵。
雖然兩人也認識了兩三個月了,甚至已經訂了婚,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