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的,身份函檔就在此牢函檔房,稍候,我這就去取來。”刑房主事擺了擺手,言畢便去取三人的身份函檔。
很快,劉牧就拿到了三人的身份函檔,仔細的看了起來,汪直之母汪氏,汪直之妻王張氏,汪直之子王穹
等等
不對啊,汪直之妻王張氏,汪直之子王穹,怎麼汪直的妻子是王張氏,而不是汪張氏?!
怎麼汪直之子是王穹,而不是汪穹?!
這“汪”和“王”,倆姓都不一樣,有問題吧,不會是抓錯人了吧?
劉牧看著三人的身份函檔,看到三人的姓氏,就覺得不對,懷疑金華府不會是抓錯人了吧。
“大人,怎麼汪直之妻叫王張氏,汪直之子叫王穹啊?她/他們與汪直不是一個姓氏啊?”
劉牧察覺到不對,就第一時間向一旁的金華府刑房主事提出了疑問。
“哦,將軍有所不知,汪直本名並非汪直,汪直本名‘王銓’,綽號叫‘直’,他的姓氏是‘王’而不是‘汪’,所以他的妻子是王張氏,他的兒子姓‘王’而不是‘汪’。他當倭寇,為了不被人發現他的真實身份,冒用他母親的姓氏‘汪’姓,又用綽號‘直’做名,自稱‘汪直’。”
金華府刑房主事向劉牧解釋道。
王直用其母姓“汪”為姓,用綽號“直”為名,改名換姓,其實很容易理解。
《大明律》嚴禁海外經商,它規定凡私自攜帶鐵貨、銅錢、緞匹、絲綿等違禁物下海,及與外番交易者一律處斬,而且禁止私造二桅以上海船。
當然,對於勾結倭奴做倭寇,這種謀反大逆的行為,處罰更是嚴厲,不僅首犯從犯皆要淩遲處死,首犯從犯的九族包括祖父、父、子、孫、伯叔、兄弟、侄、堂兄,同居的異姓親族外祖父、嶽父、女婿,甚至家中奴仆,凡是年滿十六歲的都要問斬。
為了不被株連九族,汪直這般假倭,以及走私犯,全都千方百計的掩蓋自己的真實身份,假名、假籍貫都是常規操作,甚至以綽號對外的也比比皆是,給自己起一個倭奴名字的也不是少數。
古往今來,作奸犯科的人,能有幾個用真名的,更不用說當倭寇這種誅九族的罪行了。
劉牧聽後,抱拳感謝,“多謝大人釋惑。”
“將軍客氣了。”金華府刑房主事拱手回禮。
劉牧繼續核實汪直之母汪氏、汪直之妻王張氏、汪直之子王穹的身份。
檔函核對無誤後,劉牧又向金華府刑房主事請求道,“請大人提供一個單間,我要單獨問下她們幾個問題。”
“正好不遠處有一個空的牢房,大人在那裡審問便是。”刑房主事道。
於是,劉牧將汪直之母汪氏、汪直之妻王張氏、汪直之子王穹分彆提到空的牢房,和顏悅色的問了她們的姓名、住址等個人信息以及汪直的信息。
核實後,確認無誤,這三人確實是汪直之母汪氏、汪直之妻王張氏、汪直之子王穹。
於是,劉牧和若峰兩人辦理了相關手續,將三人提出了大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