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契約婚姻協議的杜憐沒法訴說她的委屈,為什麼她會為了三千萬嫁進謝家?甚至那麼乾脆地簽了離婚協議,連孩子都不敢搶回來?因為,這些都是協議的要求,她隻能遵守。
可是......杜憐卻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契約婚姻的協議,是由夫妻雙方當事人來決定,謝母雖然是謝封博的母親,但她不是當事人。
這份所謂的協議裡的條件連謝封博這個當事人都不知道,甚至連什麼時候簽了協議都不清楚,根本就不合法。哪怕謝母在事後否決和杜憐簽訂了協議,說成是合同都同樣不作數。
按照結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都是符合結婚年齡,沒有法律禁止的疾病,不是法律禁止的親屬關係。而且雙方都是自願的,也都是通過去民政部領取結婚證的。
由此可知,契約婚姻完全符合法律上結婚的條件,是一種被法律認可的合法婚姻。
既然合法,那自然是受法律保護的,更何況人身自由權、婚姻自由權......這些不是擺著好看的!
雖然利用孩子的事,以及一些小手段,虞桑遲逼著杜憐說出了那些“協議”禁止透露的事,但等她去詢問律師的時候就能知道,她根本就沒有做錯。
在原劇情中,原本杜憐會被謝封博各種羞辱,但她卻隻能咬緊牙關不發一言,可這樣的行為也讓謝封博對她的誤會更加深了。
而這對副CP就在誤會不斷加深中,彼此折磨,甚至連累周邊的親朋好友,乃至他們幼小的兒子。
虞桑遲其實可以不用管他們之間的虐戀情深,但根據劇情來看,她也能看出這兩人之間還有得救。
那三千萬的聘禮到底用在了哪裡,甚至是那份所謂的契約婚姻協議,相信以謝封博的實力,應該能查出來。就算查不出來,她也要用手段讓他查出來。
至於所謂的初戀“莘莘”到底是誰?虞桑遲覺得,估計連謝封博自己都不知道。因為在有限的劇情中,她發現,他會下意識說出這個名字,大概是因為謝母經常在他耳邊提起過。
不過,看謝母這麼努力,不知為何卻始終不見這個“莘莘”有真人出現過,而其中緣由恐怕隻有謝母本人是最清楚的。
謝母啊!提起這個“攪屎棍”般的惡婆婆,不得不說關於她還有一個很狗血的劇情。
其實......謝封博和她壓根就沒有任何血緣關係。所以,這個“莘莘”到底是誰,苗頭可能已經出來了。
很可惜,因為權限問題,這些細節虞桑遲沒法知道,隻能寄托於謝封博能給力點。
但這個秘密到底要到何時才能揭開,她有些惡趣味地想著,要不放在那三千萬聘禮的去向消息裡頭?相信順著這條線查下去,絕對能震碎人的三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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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桑遲回到宴會大廳,在門口和臭著一張臉的謝封博擦肩而過。她沒有回頭,按照原路線往虞夢華那邊走去。
“哥,我回來了!”
原本還糾結著要不要出去找人的虞夢華聽到這話,立刻回頭,見是虞桑遲回來了,不安的心終於能稍稍平緩了一些。
他立刻上前將人拉過來,仔細打量了片刻,擔憂道:“你怎麼去了那麼久?那位......早就回來了。”說著,眼神不自覺地瞟向某人的所在地。
“吃的有點多,半路去了下廁所。”虞桑遲擺擺手,給自己找了個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