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言,卡姆登眨了眨眼,那略顯呆滯的神情染上了一抹神光。
彆說,洛笛不提醒他,他還不知道,胸口處果然有一抹若隱若現的疼痛感,並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那抹疼痛甚至還在向著四周擴散,向著四肢百骸滲透。
有了這層發現後,他立馬抬起頭看向了洛笛。
“洛,洛笛大人,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對此,洛笛隻是晃了晃他的拳頭。
“我剛才是怎麼攻擊你的,你應該都看見了吧?”
卡姆登撓了撓頭,有些尷尬的說道。
“那,那個,可,可能是您速度太快了,我,我完全沒看清!”
說實話,他確實沒看清,以他的視角來看,洛笛壓根就沒動過。
那距離他有著兩拳之隔的拳頭也沒動過。
洛笛是如何發力的,如何攻擊的,至少,他的眼睛確實沒看見。
“……”
洛笛有些無語的翻了個白眼。
“沒看清?嘖嘖,我壓根就沒動過好吧!”
不過,這都不是重點,他也沒有繼續深究,而是緩緩解釋道。
“其實,我剛才所使用的便是所謂的武裝色霸氣!”
此話一出,卡姆登悚然一驚。
“武裝色還有這種能力!?”
在他的認知裡,武裝色霸氣更多的是用來進行防禦的,當然,因為它宛如鎧甲般,無懼刀槍劍戟,甚至是子彈,用來進行攻
擊也未嘗不可。
畢竟,武裝色凝聚的硬化層硬度那是杠杠的。
而且,力的作用是相互的,用拳頭硬打還有可能傷到自己,加道硬化層那就完全不一樣了。
當然,這些都是他的固有觀念。
層次就擺在那裡,他遇到的人,麵對的敵人,往往都不會太強。
像洛笛、四皇以及海軍大將那種級彆的強者,更是想都不敢想。
自然,他對武裝色依舊的認知停留在最底層的武裝色硬化。
卡姆登的心理,洛笛一眼就看透了,不過,他並沒有予以嘲諷。
“這便是武裝色更高級的運用,將全身上下所有的霸氣彙集於我的拳頭上,讓其堆疊在一起,就能做到‘隔空打牛’的視覺效果!”
“也就是說,打你的不是我,而是……武裝色霸氣!”
沉默!
良久的沉默過後,卡姆登這才結結巴巴的說道。
“竟,竟然是這樣!”
然而,越是如此,他就愈發想要掌握這項能力了,可惜,沒有門路。
猶豫了片刻後,他再次說道。
“那,那啥,洛笛大人,不知你能否教我一下這武,武裝色霸氣?”
話音一落,就連一旁的費斯塔也不禁緊張了起來。
說實話,他也想學。
雖然他對力量沒什麼追求,但是,多掌握一項能力,對他還是很有好處的。
之前跟著巴雷特四處‘胡鬨’的時候,他好幾次都差點死在其他人的戰鬥餘波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