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君作為錦衣衛指揮使,錦衣衛是天子親軍,同時負責監察百官。
職責要求張君肯定不能和朝中官員打成一片,張君很清楚這個道理。
所以,要說這朝中哪個最不怕得罪百官,張君絕對能數的上。
張君的話一出口,頓時又引得群臣嘩然。
之前,東林黨官員告老還鄉的時候,崇禎不僅爽快的同意,還要對所有辭職的官員進行調查。
調查沒有問題,才準許告老還鄉。
這種做法已經是開天辟地頭一回了。
之前從來沒有過的,這已經讓朝中百官震驚不已。
但是,崇禎的這種做法至少還能說的過去。
可是,張君現在提出人死了還要查辦,這就有點過分了,真的是連死人都不放過麼!
尤其是和光時亨一派的一眾言官,反應更加強烈。
“陛下,臣以為張指揮使的說法簡直太荒謬了。光大人如今已經身死,平民百姓尚且知道人死賬爛,何況是朝廷。朝廷這麼做,豈不是貽笑大方。”
一個言官神情激憤的說道,說完之後也將自己的腦袋死死的趴在地上。
“臣等附議!”
一有人帶頭,這些言官頓時又活躍起來。
即使光時亨的屍體還在旁邊躺著,也對他們起不到什麼震懾作用。
這群言官就是如此的記吃不記打。
“一派胡言,陛下,如果說人死賬爛,那民間還有一句話叫做負債子還。無規矩不成方圓,朝廷有朝廷的法度,大明律法哪一天說了,人死就可以不必追查?”
對於言官的話,張君立刻進行了反駁,而且反駁的有理有據。
一眾言官被懟的立刻啞口無言。
因為他們確實找不出大明律法哪一天規定了說人死就不要負責的規定。
要是有這麼個規定,那是不是可以實現犧牲一人,幸福全家的美好願景。
畢竟貪汙受賄個千八百萬兩白銀,然後來個自殺,一了百了,兒孫後代拿著這些信息瀟灑自在,吃喝不愁。
豈不快活?
不知其它地方有沒有這種情況,但是大明至少是不允許有的。
張君的話正說到了崇禎的心坎裡。
崇拿祖製說話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廢除祖製。
現在目標還沒有達成,怎麼可能因為死了一個該死的光時亨就放棄呢。
“朕覺得張愛卿說的很有道理,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朝廷自然有朝廷的規矩,天子犯法尚且與庶民同罪,光愛卿雖然身死,但也應該遵守大明的律法。
何況,朕覺得隻要徹查此事,才能還光愛卿一個清白,讓他死得其所,免得被外界人認為光愛卿是畏罪自殺了,有損其清名。”
崇禎一本正經的說的有板有眼,或者說簡直就是胡說八道。
大臣們都很清楚,如果按照祖製規定的貪汙受賄六十兩白銀就剝皮填草來查,不過是這個光時亨,他們在場的任何人都得給剝一遍。
現在這架勢,死人都不放過,何況是他們這些活人。
要是查辦光時亨這件事辦了,對於他們這些人來說,那簡直就是給自己埋了一顆隨時可能爆炸的地雷,隻要皇上不高興了,隨時可以把自己炸的粉身碎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