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門前不植花草,掃出了一大片空地,但僅僅隻是空著,並不移作他用。天氣乾旱,地塊都皸裂了。
那裂縫之中,隱隱藏著白灰。
李茵見了,並未多想,隻小心翼翼避開裂縫,走到台階上去叩門。
咚咚——
“崔伯父,崔伯母?”
門內寂靜,悄無人聲。
李茵加重力氣,又敲了兩下,依舊無人應答。
“沒有人嗎?”她麵露疑惑,低聲喃喃。
吱嘎——
突然,門開了。
一個眼熟的婦人探出頭,是崔燕的母親。
“李茵?”
這慣用的名字脫口而出,下一刻,崔母像是犯了大忌一樣,連忙糾正,“不不不,是宋小姐。”
“伯母不必如此,就照從前一樣,喚我李茵就好。”
崔母乾笑兩聲,卻如何也不肯再叫她從前的名字。
她打開門,並未領李茵與沈慕之入內,而是鑽出門站在石階上問道:“宋小姐您來,是為了?”
李茵如實相告,“是為了崔燕,她可曾歸家?”
“有的!”崔母思忖片刻,雙手在粗布衣服上擦擦,伸到麵前比劃,“她大概半個月前回來過一次,但是,隻在家裡住了幾天,就離開了,說是要回京城找您!”
“半月前?”
“對!”
既是要去找李茵,那崔燕必定星夜趲行,沒有在路上徘徊半個多月的道理。
李茵又問:“那母親派來的小廝呢?白鐘可在?”
“他?自然也是走了。”
崔母答得理所當然,李茵卻疑竇叢生。
當初,崔燕留在國公府陪李茵。宋夫人知道了崔燕父母要將她嫁於縣令做妾的事,為這樁並非情意相合的婚事十分惱怒,甚至想直接把崔燕留下,認作乾女兒。
但是,崔燕執意自己回家,宋夫人便派了兩個小廝隨她一同回來。
她為防不測,還專門留了一個名叫白鐘的小廝,要他守在崔家,等事情結束了再陪著崔燕一道回京。
半個月過去了,崔燕杳無音訊,白鐘也沒有回來。
白鐘為人正直,武藝高強,出自國公府本家,他的本事與品行絕對值得信賴。
有他相護,按理說,他們早就該回國公府了才對。
這中間必然出了什麼岔子。
“那,”李茵拿出那封信,遞給崔母看,“這信是您寫給崔燕的嗎?”
“什麼信?”
崔母湊過頭來,額前白發微支棱著,神色十分迷茫。
李茵隻得放棄,換了思路,“那,她回來這幾天,有發生過什麼事情嗎?”
“並沒有什麼事情,”崔母神色極為自然,餘下的話像是一股腦倒出來一般,“就是,她掛念著小姐,不願在家多待,便走了。”
語氣略有嗔怪。
她真正想說的,大概是——
為什麼挑唆自己女兒離家?為什麼女兒不知所蹤?
若非尋找崔燕要緊,不然李茵非得舊事重提,把她偏心、想要拿了縣令聘禮給兒子娶媳婦的事情拉出來同她吵一場。
看來,從崔母嘴裡,是問不出什麼了。
李茵壓下不快,又說了幾句,好生安撫崔母,便和沈慕之離開了。
“所以,是有人故意寫信,托孟鬆雲轉交給我?”
回程路上,李茵腳步緩緩,眉宇緊鎖,“這是為了什麼?”
沈慕之站在她右側,幫她擋開攲斜而來的樹枝,猜測道:“或許,是為了引我們前來查探?”
“令章,”他叫得自然了些,認真分析道,“你覺不覺得,剛剛的崔夫人,似乎並不十分在意崔燕的行蹤。知道她不見了,臉上也不見幾分焦急。”
“一般而言,母親知道女兒不知所蹤,不該如此冷靜。”
這一點,李茵也發現了。
先前有人給崔燕說親,縣太爺以五十兩白銀作為定禮,要娶她做妾。
崔燕自然不願,但崔母可謂大喜過望。
李茵決定不再與崔母耽擱糾纏,一錘定音,“走,回月山縣。”
這半日詢問下來,毫無所獲。
李茵本想去縣裡與肅王殿下彙合,但回了客棧,她才知道肅王殿下進了縣太爺的府邸,還未歸來。
縣太爺、崔燕、崔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