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雲溪(一)(2 / 2)

折茵 一一枝春 7054 字 3個月前

這門前不植花草,掃出了一大片空地,但僅僅隻是空著,並不移作他用。天氣乾旱,地塊都皸裂了。

那裂縫之中,隱隱藏著白灰。

李茵見了,並未多想,隻小心翼翼避開裂縫,走到台階上去叩門。

咚咚——

“崔伯父,崔伯母?”

門內寂靜,悄無人聲。

李茵加重力氣,又敲了兩下,依舊無人應答。

“沒有人嗎?”她麵露疑惑,低聲喃喃。

吱嘎——

突然,門開了。

一個眼熟的婦人探出頭,是崔燕的母親。

“李茵?”

這慣用的名字脫口而出,下一刻,崔母像是犯了大忌一樣,連忙糾正,“不不不,是宋小姐。”

“伯母不必如此,就照從前一樣,喚我李茵就好。”

崔母乾笑兩聲,卻如何也不肯再叫她從前的名字。

她打開門,並未領李茵與沈慕之入內,而是鑽出門站在石階上問道:“宋小姐您來,是為了?”

李茵如實相告,“是為了崔燕,她可曾歸家?”

“有的!”崔母思忖片刻,雙手在粗布衣服上擦擦,伸到麵前比劃,“她大概半個月前回來過一次,但是,隻在家裡住了幾天,就離開了,說是要回京城找您!”

“半月前?”

“對!”

既是要去找李茵,那崔燕必定星夜趲行,沒有在路上徘徊半個多月的道理。

李茵又問:“那母親派來的小廝呢?白鐘可在?”

“他?自然也是走了。”

崔母答得理所當然,李茵卻疑竇叢生。

當初,崔燕留在國公府陪李茵。宋夫人知道了崔燕父母要將她嫁於縣令做妾的事,為這樁並非情意相合的婚事十分惱怒,甚至想直接把崔燕留下,認作乾女兒。

但是,崔燕執意自己回家,宋夫人便派了兩個小廝隨她一同回來。

她為防不測,還專門留了一個名叫白鐘的小廝,要他守在崔家,等事情結束了再陪著崔燕一道回京。

半個月過去了,崔燕杳無音訊,白鐘也沒有回來。

白鐘為人正直,武藝高強,出自國公府本家,他的本事與品行絕對值得信賴。

有他相護,按理說,他們早就該回國公府了才對。

這中間必然出了什麼岔子。

“那,”李茵拿出那封信,遞給崔母看,“這信是您寫給崔燕的嗎?”

“什麼信?”

崔母湊過頭來,額前白發微支棱著,神色十分迷茫。

李茵隻得放棄,換了思路,“那,她回來這幾天,有發生過什麼事情嗎?”

“並沒有什麼事情,”崔母神色極為自然,餘下的話像是一股腦倒出來一般,“就是,她掛念著小姐,不願在家多待,便走了。”

語氣略有嗔怪。

她真正想說的,大概是——

為什麼挑唆自己女兒離家?為什麼女兒不知所蹤?

若非尋找崔燕要緊,不然李茵非得舊事重提,把她偏心、想要拿了縣令聘禮給兒子娶媳婦的事情拉出來同她吵一場。

看來,從崔母嘴裡,是問不出什麼了。

李茵壓下不快,又說了幾句,好生安撫崔母,便和沈慕之離開了。

“所以,是有人故意寫信,托孟鬆雲轉交給我?”

回程路上,李茵腳步緩緩,眉宇緊鎖,“這是為了什麼?”

沈慕之站在她右側,幫她擋開攲斜而來的樹枝,猜測道:“或許,是為了引我們前來查探?”

“令章,”他叫得自然了些,認真分析道,“你覺不覺得,剛剛的崔夫人,似乎並不十分在意崔燕的行蹤。知道她不見了,臉上也不見幾分焦急。”

“一般而言,母親知道女兒不知所蹤,不該如此冷靜。”

這一點,李茵也發現了。

先前有人給崔燕說親,縣太爺以五十兩白銀作為定禮,要娶她做妾。

崔燕自然不願,但崔母可謂大喜過望。

李茵決定不再與崔母耽擱糾纏,一錘定音,“走,回月山縣。”

這半日詢問下來,毫無所獲。

李茵本想去縣裡與肅王殿下彙合,但回了客棧,她才知道肅王殿下進了縣太爺的府邸,還未歸來。

縣太爺、崔燕、崔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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