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鬨掰(1 / 2)

農門小悍妃 枉凝眉 4930 字 11個月前

今天是馬小蓮去探望馬忠的日子,大清早馬小蓮收拾好東西,叫上黃莘兒便打算前往書院了。

恰逢今日是城裡五日一聚的大集,此時太陽還未完全升起,正是秋高氣爽,逛集市的好時間。

熙熙攘攘的人群,在自己中意的鋪子前停下腳步,看看哪個適合自己。

兩人穿過人群,因為人聲過於鼎沸,馬小蓮不得不提高了聲音,“莘兒,我去那邊,如今入秋了,我給小忠買幾副厚些的襪子去,你先在這邊自己轉著。”

黃莘兒聞言點點頭,“行,那我在這邊轉轉,你去。”

一打眼看見一個賣筆墨紙硯的老爺子,每個攤子前都熙熙攘攘的,和他這冷冷清清的地方一對比,感覺有些寒酸了。

黃莘兒在人群中穿梭,很快便來到了攤子前麵,老爺子笑容慈祥,詢問她有什麼喜歡的。

黃莘兒想著跟金元認識的也有一段日子了,身為朋友不送些禮物有些說不過去,便挑了一支極細的狼毫,她在手心感受了一下,筆尖柔軟,若是寫起字來,定然是極舒適的。

金元給她寫的那些個情詩,雖被她一一退回了,不過字裡行間也能看出金元的文采非凡,字跡也雋秀清雅,都說字如其人,用在金元這個翩翩少年郎身上,當真再適合不過了。

老爺子見她拿著狼毫似在猶豫,便笑著解釋道:“姑娘可真是好眼光,老夫這一排毛筆裡麵,也就屬這幾支狼毫為上品。”

黃莘兒笑著將狼毫遞給老爺子,讓他包起來,一邊掏錢一邊道:“其實我也不過是看對眼了,若是讓我說出那個好,我還真挑不出來。”

兩人隨意聊了兩句,黃莘兒便拿著毛筆離開了,不多時馬小蓮穿過熙熙攘攘的人群,手中多了一個小包裹,應該就是給馬忠買的襪子了。

“你又給小忠買東西了?哎呀,不必每次都買的,他那孩子又不懂得好壞。”馬小蓮以為這毛筆是黃莘兒給馬忠買的,便笑著打趣道。

黃莘兒笑笑,並沒有接話,拿次去看馬忠不帶禮物的,說實話,除了帶禮物她實在想不出什麼看起來和馬忠親近些的辦法了。

這次她給金元帶禮物,也就順帶給馬忠帶了一支毛筆,若是買一樣的就重了,也就體現不出兩個禮物的意義了,黃莘兒便在其他的毛筆裡麵選了一支看得過去的。

“我猜你們今天回來,早早便叫了馬兄一起過來等著了,果然沒錯。”大老遠就聽見金元有些陽光的聲音,黃莘兒聽到之後,便自然而然的跟他揮了揮手致意,至於馬忠,每次來他都愛答不理的,黃莘兒也沒必要熱臉貼他的冷屁股。

“還沒吃飯,來,我做了些小籠包,一起吃點?”馬小蓮看馬忠似乎興致不高,以為他這是等久了有些煩了,忙招呼幾人找了個位置坐下。

黃莘兒把毛筆遞給兩人,金元有些意外,“呦,還有我得份呐?”說著把外麵的包裝打開,露出裡麵精致的狼毫筆來。

馬忠也同樣打開了外麵的包裝,一眼便看出了他和金元兩支毛筆的不同之處。

黃莘兒又不是這方麵的行家,也是憑著喜好買的,自然察覺不出什麼來,可馬忠就不一樣了,他上了這麼多年的學堂,對毛筆不說精通,可還是有些了解的,加上他平素最愛鑽研這個,也是為了方便在彆人麵前吹噓,沒想到在今天用上了。

黃莘兒給金元買的狼毫,大概能買十幾支自己手裡的破玩意了,馬忠咬牙切齒的想。

黃莘兒沒有察覺出馬忠此時的不滿,畢竟她從沒真正把目光放在他身上過,對黃莘兒來說,馬忠不過是自己好朋友的弟弟,喜歡她的人已經死了,跟自己一點關係也沒有,之所以來也是顧及馬小蓮的情麵罷了。

她和馬小蓮都是沒吃早飯來的,也是怕到了這乾看著他們吃尷尬,而且一起吃飯也比較有氣氛,此時她一邊吃著早點,一邊和金元有說有笑的,不知在說著什麼,馬忠看著兩人交談,自己卻插不上話,心裡不知為何一陣不悅。

按理說,金元說要追求黃莘兒的時候,自己是同意了的,而且後來黃莘兒不是把他給拒絕了嗎,兩人現在這樣,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嗬,黃莘兒,這種破玩意,你也拿得出手?不覺得寒磣嗎?”馬忠看著兩人說說笑笑,心裡越發不滿,他將毛筆扔在桌上,差點掉進馬小蓮炒得翡翠蝦仁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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