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卡微笑道:“當然不錯,有很多殺手,實際戰績比你多很多也重要的多,但問題是殺手根本沒有出名的,出名的殺手很快就死了,而且殺手很少有明顯的風格,像你這種又是在餐廳這個特定場合,又是用錘子殺人,個人風格如此鮮明而強烈的殺手,確實是一個都沒有。”
高毅剛入行,新人,但是比他厲害的沒有他出名,比他出名的都死了。
好像已經具備了很好的出名基礎。
殺手太出名了也不好,有些委托方隻想悄無聲息的乾掉什麼人,這時候再用出名的殺手就不合適了。
但是,有些人就想轟轟烈烈的乾掉自己的對手,弄死自己的仇人,自己做不到,找個殺手能轟轟烈烈乾掉仇人也是個很好的替代效果。
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
隻要不想通吃所有類型客戶,那麼高毅就一定能占據轟轟烈烈這一類任務的主要市場。
兩人之前都沒想到,但是說到了這裡,對兩人都有了啟發效果之後,高毅和盧卡的眼睛都亮了起來。
“錘王是個好名字!”
“強化風格。”
殊途而同歸,高毅一臉喜悅的道:“錘王不錯,以後主要用這個名字打名氣,接生意。”
盧卡急道:“不隻是名字的問題,更是風格的問題,你為什麼出名這麼快,就因為你風格明顯而獨特,用錘子,以後每次任務必須用錘子,很快所有人都知道出了一個錘王,凡是不需要隱秘乾掉目標的客戶,哪個客戶不想讓自己乾掉對手時乾的轟轟烈烈呢?”
高毅苦笑道:“風格是獨特又高調了,可是難度也大了啊,接近目標的時候,帶不帶錘子可是兩個概念。”
“沒有機會就創造機會,給客戶選,用錘子的價格翻倍。”
盧卡伸出了手,他在桌子使勁兒敲了兩下,道:“錘子,就是你的附加價值啊!就是你的名片,所以要的就是高調,不,要的就是囂張!”
“那就這麼定了!”
高毅也不是墨跡的人,既然用錘子有好處,那就用唄,有什麼好說的,有機會要用,沒機會創造機會也要用。
實在不行,乾掉目標後再補兩錘子也行。
兩個人都有些激動,但是激動過後,盧卡突然道:“問題是我們現在乾什麼?”
“現在,我去學槍,你去整理安全屋,我們先把這些事情處理好,然後我去美國搞兩把槍,接下來就開始接任務。”
“學槍?”
“倫敦有個老……殺手,挺厲害的,我跟他學學怎麼藏槍,就算我可以錘殺目標,但總不能用錘子解決目標的保鏢,所以我必須有槍,我特麼必須有槍!”
看高毅一副咬牙切齒的模樣,盧卡點頭道:“好吧,你練槍,我重整一下資產,等你能接任務了,我們就開始尋找合適的任務,不過,我覺得,你可能沒有太多的時間練槍。”
“為什麼?”
盧卡微微一笑,道:“出名的好處就是肯定很快就會有人找你的,專門找你,指定要你把任務做的很轟動,你信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