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思綺話讓蕭銘覺得自己的大腦有點短路,她說道:“對其他國家來說,夏國也是國際組織中的一員,所以禁止令對夏國是有效的。”
蕭銘:“……真狠。”
高思綺對這個比較有研究,說道:“規矩是人定的,通常對方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我們侵權,我們在本國依舊可以在臨床使用該技術,隻是要打口水仗了。”
蕭銘說道:“對盤古科技來說,的確是一件好事,我們也要接著這個機會向全球證明,夏國醫學領域已經走在全球的領先領域。”
高思綺說道:“其實隻要還是要看江城大學和相關部門的態度。”
高思綺分析道:“現在夏國在知識產權領域正在同國際接軌,希望向全球樹立保護知識產權的形象。夏國希望在國際上扔掉盜竊和山寨的帽子,以此讓夏國引進更多更先進的科技。”
在國際上,米國和歐盟為首的國家對夏國的指責就是盜竊彆國的知識產權。
米國還對華國設定了科技禁運名,禁運的原因就是夏國不尊重科技知識產權,而科技禁運也正是米國對夏國出現巨大貿易逆差的原因。
夏國現在想給大家展示自己也尊重知識產權的形象,其實不知道國際社會對夏國的歧視是與生俱來的,無論你多麼努力,都無法改變米國和歐洲對你的看法。
蕭銘說道:“我們麼發展科技,根本不用在乎國際社會的感受,我們要在乎的是患者的感受。”
“所以?”高思綺說道:“不理會?”
“當然不用理會,我們不打嘴仗,施貴寶公司也好,米國也好,要是真的有對我們的技術有異議,那就用證據說話。”
蕭銘冷笑一聲說道:“我們不反對救治米國的病人,要是米國人對我們設置障礙,那受傷的也隻是米國的普通民眾而已。”
高思綺說道:“對啊!我們發展我們的技術,救治的是夏國人,關這些米國人什麼事!”
當著蕭銘的麵,高思綺撕掉了對方的律師函。
果然,兩天後,施貴寶公司做出了進一步的措施。
首先,他們在《紐約時報》刊登了文章,矛頭直指盤古科技剽竊技術,並且舉出了一大堆例子。
比如在五年前施貴寶公司就成功利用納武單抗治療成功了肝癌患者,比如使用納武單抗的患者彩超指標和血液指標和盤古科技公布使用抑製基因表達療法公布的指標相近等等。
同時,施貴寶公司在紐約當地法院起訴盤古科技,要求盤古科技立刻禁止使用抑製基因表達療法治療患者,向施貴寶公司賠禮道歉,並且按照知識產權侵權的相關規定賠償施貴寶公司10億米刀!還要求米國fda(食品藥品管理局)對盤古科技處以罰款!
這樣做就相當過分了,等於施貴寶公司要求米國使用米國本地的法律去裁決一家夏國公司!
這種看似傲慢的要求其實是米國人一貫的手法,以米國國內法律代替國際法律,甚至代替夏國的法律。
當初,華威、中心等夏國公司都遭受過這樣的待遇。
事情還真的像施貴寶公司預料的那樣,米國fda向夏國相關部門提出嚴重關切,要求江城大學附屬醫院停止使用抑製基因表達療法治療患者。
同時,紐約法院正式受理該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