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明光這才鬆了口氣。
胡隊和詹恒春這也才將手從槍套上拿開,手心一把冷汗。
回了院子一看,錢村長還算做個人,把馬老五的嘴給堵上了,沒讓他胡言亂語。
縣局沒空車,最後是縣政府派了一輛車來,帶走了金玉桂、馬老五、馬冬梅。
*
“小光,今天你好厲害啊!”上車的時候,薑明光趕緊抓緊時間誇了誇丈夫。
宗齊光心裡也是老得意了,嘴裡還很謙虛,“那當然了!你是我媳婦兒,我怎麼可能讓彆人打到你嘛!”
胡隊則說:“宗主任,你這手功夫太漂亮了!專門學過的吧?”
宗齊光假裝謙虛,“哪裡哪裡,小時候太皮,學了兩年,強身健體罷了。”
詹恒春一臉羨慕,“宗主任太謙虛了,能學成這樣,不下幾年真功夫是不行的。”
幾個人都吹了一波彩虹屁,樂得宗齊光心裡美滋滋的。
*
金玉桂堅決不跟馬老五同車,這“一家三口”分坐兩輛車。
薑明光注意到金玉桂不跟馬冬梅說話,倒是馬冬梅這個8歲的女孩帶上了毛巾、茶杯,怯怯的問媽媽要不要喝水。
“你想不想上學?”薑明光摸了摸馬冬梅的頭發:營養不良的孩子,頭發發黃乾枯,摸著毛毛躁躁的。胳膊腿兒都細伶伶的,瘦得不像是個8歲的孩子。
馬冬梅點點頭,臉上神情怯生生的,小聲說:“媽媽不喜歡我,爸爸也不喜歡我。村長說我該上學了,爸爸說家裡沒錢,我去上學了,就沒人給媽媽做飯了。”
“你會做飯嗎?”
馬冬梅點點頭。
真可憐。這麼大的孩子勉強夠得著灶台而已,居然已經學會做飯了。
“你該去上學。”
“姨姨,我能去上學嗎?”
“能的,下學期你就能上學了。”
“那……”馬冬梅小心的問:“媽媽呢?她不用再住在柴房了,對吧?”
“你知道你家裡是什麼情況嗎?”
馬冬梅點點頭,開始掉眼淚,“彆人家、彆人家的爸爸不打媽媽,彆人家的媽媽也不住在柴房裡。他們都罵我是‘野種’,姨姨,野種是壞的詞,他們都在笑,那也是壞的笑。”
怪惹人心疼的。
孩子們都是小機靈鬼和小討厭鬼,他們偷聽大人的話,知道很多秘密;他們沒有什麼同情心,會嘲笑一個有著殘廢父親瘋子母親的孩子,可以說很“正常”。
金玉桂痛恨馬老五和馬氏兄弟,看起來也從來沒有撫養過馬冬梅,對這個孩子沒什麼“母親”的感情,不喜歡孩子。很可能她不會要這個孩子。
沒錯,孩子是無辜的,但這個孩子的存在時時刻刻提醒她的慘痛過去,她怎麼能受得了?
*
到了桃花鎮,詹恒春帶馬冬梅去錄筆錄了。
史大姐則送金玉桂去縣醫院處理傷口,薑明光交待要讓女民警一起去,給金玉桂身上的傷痕拍照取證。
薑明光錄完了自己的筆錄之後,回了婦聯辦公室寫報告。
金玉桂案件很典型,可以說是成百上千被拐賣的婦女中的典型一例。其實“拐賣”這個詞不是很準確,“拐”是“拐騙”的意思,是說這些女人都是被騙走的,離開了自己的舒適區;但這個“拐騙”隻是初步階段,一旦受害者明白過來被拐騙之後,正在進行中的犯罪行為實際就變成了“綁架”,最後以“販賣”為犯罪行為的第一階段結束。
“拐騙”甚至都不是一個罪名,要跟販賣或“販賣意圖”結合在一起,組成“拐賣”,才是一個罪名;如果要判刑的話,應該考量的是“綁架”和“販賣”這兩個罪名,達成“數罪並罰”。
*
陳書記聽了“金玉桂案件”的小結報告後頗是頭疼,“明光啊,你這個報告不能這麼寫。想要修改刑法很複雜,是要放到人民代表大會上討論的,不是你寫個報告就能改的。以什麼罪名定罪是法官的事情,判多少年也是法官和陪審員的事情,你這麼寫報告,是要把法院的同誌都得罪一圈嘍。”
薑明光心裡明白,乖巧回答,“那我回去改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