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哄人的精髓(2 / 2)

逼我重生是吧 螞甲 4893 字 21天前

她還和林鹿約了一起吃午飯,

然後去逛街,逛完街再一起去上一節瑜伽課的。

吃飯和逛街的時候,倒是可以穿高領毛衣,或者係一條圍巾。

可練瑜伽的時候該怎麼辦?

也沒有高領的瑜伽服啊。

更主要的是,她現在都不敢穿著睡衣睡褲下樓吃早飯!

沈卿寧直接打開衣櫃,換上了一件黑色修身高領毛衣。

以至於下樓吃早飯的時候,年輕後媽王雨姍便納悶道:“寧寧,你要出門了?”

“沒有,中午出去和林鹿吃飯。”她說。

還彆說,傲嬌少女頂著這張清冷的臉龐,麵無表情地回話也不會讓人覺得有什麼的。

王雨姍倒也沒多想。

她還不忘誇了一嘴:“我們寧寧穿高領毛衣真好看,我脖子沒你這麼長,就穿不出這種效果。”

沈卿寧拿著勺子攪拌著自己麵前的黑米粥,都有點不敢回話。

到了臨近十一點的時候,她就驅車去接林鹿了。

這一路上,她其實有點胡思亂想。

因為她倆現在和程逐的關係,有點複雜。

仔細回憶了一下,三人好像也很久沒有線下聚在一起了。

沈卿寧和林鹿已經很久沒有同時出現在程逐麵前了。

站在她的角度,心態是偏向於明明是我先。

是她先認識的程逐,也是她先明白了自己對程逐的心意,這些都早於林鹿。

可問題在於林鹿對她無話不說,她這個死傲嬌可不是這樣的性子。

從時間線上看,確實是她先。

但是,從事實出發,她沒有說出來啊。

以至於現在的情況就是,林鹿早就告訴過她,她喜歡上了程逐。

沈卿寧瞬間就變得很被動。

以至於她和程逐在酒後接吻了,她也不敢說,昨天發生的一切,她也不敢說。

畢竟按照先後順序,其實也應該是先敞開心扉,承認自己也喜歡程逐。

直接告訴她發生的一切,那還得了?

那給人的感覺會很奇怪的。

這就好比你告訴你兄弟,你喜歡上了一個妹子,你兄弟啥也沒跟你說,但有一天突然告訴你:“那個我昨天和她接吻了。”

臥槽,你小子!你媽的有毒吧!

事態的發展就會很不可控。

更何況這位少女還曾在閨蜜麵前誇下過海口,說自己沒打算在大學談戀愛,還說出了那句自己的名言:“笨蛋才談戀愛!”

沈卿寧除了和程逐相處的時候,都是一個偏理性的性子。

越是理性,她就會越往深處去想。

而越想,便越會覺得這樣做也不好,那樣做也不對。

她會更加畏首畏尾,想要找出一個兩全之策。

但這哪是在這麼開車接人的途中就能想出來的?

說起來,從先後順序上來看,明明全是自己先。

自己先認識的程逐,自己先明白了自己的心意,自己先和他有了親密接觸可為什麼今天見林鹿還是感覺心虛啊!

——《傲嬌的代價》。

她在開車的途中,還忍不住往上拉了拉毛衣的領子。

出門前,她還給自己的脖子打了一層淺淺的遮瑕,讓草莓印記彆那麼明顯。

車子駛入林鹿居住的小區後,她便給鹿鹿發了微信。

元氣少女今天穿了一身白色的麵包羽絨服,使得上半身看著有點鼓鼓的,反襯出了雙腿的纖瘦。

她一坐入副駕,就笑嘻嘻地道:“好餓好餓!寧寧開快點!我都已經想好要點什麼了!”

她倆今天是去萬象城吃鼎泰豐,吃完則就在萬象城逛街。

車子駛入萬象城後,就徑直往著vip停車區而去。

吃飯的時候,林鹿還問她:“寧寧,你今天話好少啊,是有心事?”

沈卿寧連連搖頭。

反倒是逛街的時候,她和林鹿走入一樓的某家店內,在路過男裝區時,她留意到了模特身上穿著的那套新款還挺好看的,心中不自覺地冒出了一個念頭:“看著還挺適合程逐的。”

她甚至有點想買

整個逛街的過程中,她足足有三次升起這樣的念頭。

到了最後,她自己倒是隻買了一雙小白鞋。

林鹿那邊倒是購物欲很旺盛,買了一件羊毛開衫,還買了一件駝絨大衣,以及和沈卿寧一模一樣的小白鞋。

二人買的正是程逐給陳婕妤買的那一款!

這款小白鞋確實是當下的潮流款,風潮才剛剛掀起。

逛街結束後,二女就驅車去上瑜伽課了。

換上了瑜伽服和瑜伽褲的沈卿寧,那一雙修長的美腿在瑜伽褲的包裹下,可以清晰地看到腿部輪廓,以及那逆天的比例。

這是一雙根本挑不出任何毛病的腿,一雙能讓腿控愛不釋手的腿。

而林鹿那邊,讓人第一眼就注意到的恐怕就是被瑜伽服所包裹住的鼓脹脹的胸脯。

她看向身邊的腿精,突然問道:“寧寧,你脖子這裡怎麼紅了兩塊?”

“喔,在家裡被蚊子咬了。”沈卿寧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脖頸,故作淡定實則心跳加速。

“啊?你家這麼冷的天還有蚊子啊?而且紅了好大一片哦!”

“嗯,這蚊子很毒!”她還小小的吐槽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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