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燁,你可考慮清楚了,我真要簽了字,你可就再沒有回頭路可走!”
“就為了那麼兩首歌,你就要把事情做得這麼絕?!”
“彆忘了,就算你不是我們的親生兒子,可我們也足足養了你十多年!難道這麼多年的養育之恩,連兩首歌都比不過麼?!”
“這麼多年的養育之……恩?”
林燁玩味一笑。
“孫女士,如果你指的養育之恩是說,把我從兒童福利院帶出來,然後在你們家沒人用的衣帽間給我搭個床落腳;是從小到大就沒給我買一身新衣服;是吃飯不準上桌,隻能吃你們的剩飯;是我想讀到高中想繼續讀書,你們卻讓我自籌學費,那很抱歉……”
“你們那所謂的養育之恩,確實比不過我辛辛苦苦寫出來的這兩首歌。”
說著,林燁掏出手機看了眼時間,然後指了指周遭已經被爭論聲吸引過來的一眾看客,繼續道
“王女士,省省吧,要是不想讓事情鬨大,不想讓這麼多人戳著你們的脊梁骨罵,趁早把名字簽了,對你們,對我,都好!”
見林燁神色態度堅決,全然沒有哪怕一點點示軟的跡象。
王芳終於在短暫的沉默後,用力咬了咬後槽牙,然後下了最後決定。
她狠狠瞪著林燁,一字一頓道
“好!”
“不就是簽字斷絕關係麼!”
“我簽!我倒要看看,沒有我們孫家,你又能混出個什麼名堂!”
說罷,她再不停頓,直接提筆簽名。
刷刷刷三筆,就在那張a4紙的右下角簽上了自己的大名。
華夏有句老話,叫一不做二不休。
王芳簽完字,就好似打通任督二脈似的。
不但自己不攔著了,甚至還把原本打算再勸上兩句的孫濤也攔了下來,然後厲聲道
“老孫,你要還是個爺們,就把名字簽了回家!”
此言一出。
孫濤就算想再說點兒什麼,也被她給堵死了。
當下隻能長歎口氣,接過王芳遞過來的簽字筆,刷刷兩筆在斷絕關係證明書上簽下了自己的大名。
斷絕關係書都簽了。
孫濤一家自然也就沒了再留下去的理由。
王芳冷哼一聲,拉著孫濤轉身離開。
“爸,媽……”
身後孫昭喊了一聲,作勢欲追。
不過,在與林燁擦肩而過時,卻仍不忘擠擠眼睛,故作難過道
“林燁哥哥……我真沒想到你會自私到這種程度。”
“就因為兩首歌就要跟自己的養父母斷絕關係,你不覺得你很勢利眼麼?!”
“再說了,就算你不同意把歌給我,也大可以跟爸媽商量啊,這麼決絕地斷絕關係……終有一天,你會為今天的選擇後悔!”
“……”
他囉裡囉唆的叨叨了一堆。
可回應他的,卻隻有林燁麵無表情的回複。
隻有三個字——
“給爺爬!”
見林燁神色冷冽。
孫昭倒也不傻,也知道眼下在林燁的學校。
真吵起架來,怕是沒人會向著自己。
當下冷哼一聲,連句狠話都沒敢留,便匆匆朝王芳和孫濤追了上去。
看著踉踉蹌蹌跑遠的孫昭的背影。
林燁隻覺得想笑。
可笑完了之後,心底又開始忍不住的感到疑惑。
倒不是疑惑彆的,主要是他始終想不明白。
想不明白為什麼,為什麼不論是孫濤和王芳夫婦,還是孫萍萍、孫朵這兩姐妹亦或者是年齡最小的孫昭,都會理所當然地認為,他會對那個從收養他開始,就從來就沒給過他半點兒溫馨的家戀戀不舍,甚至於還抱有滿懷期待?
這到底是為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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