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我和我的祖國》(第四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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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城》還在上映。

具體分賬還要等半年後才能結清,但大概盈利數字還是出來了,票房分賬至少2.3億美元以上!

再加上全球電視播放版權、家庭娛樂至少能拿1.5億美元以上…

插一句,家庭娛樂包含DVD授權、藍光影碟之類的;

此外,網絡版權估計還能進賬三千萬美元;

扣除製作、宣發成本,《長城》這個項目盈利在1~1.5億美元之間。

還不包括IP授權之類的周邊。

IP授權屬於夢溪傳媒獨享的收益,其他幾項都是跟投資方按比例分賬的…

旺達投資比例是1500萬美元,那就能收獲2500萬美元的分賬。

儘賺1000萬美元!

旺達頭一次投資電影賺錢!

所以,儘可能的抱住夢溪傳媒這支大腿…

《九尾》,作為畫皮係列衍生電影,市場評估,8~12億,那就十億保底拿下來!

賺了當然好,賠了,也能贏得夢溪的友誼——畢竟《長城2》這塊蛋糕,沈夢溪會不會帶彆人分享,還不清楚。

……

10億保底…

按照現如今的分賬比例,光是票房分賬,夢溪傳媒入賬超過3.9億!

《九尾》的製作成本是1.3億…

儘賺超過2.5億!

有那一刻,沈夢溪動心了!

這種買賣,他當然動心了。

但是呢,保底是違反市場規律的做法。

而且,後世也用事實證明了大概80%的保底,最後都是以不愉快合作告終的。

通常情況下,如果保底方輸了,絕大多數最後都沒有履行這個保底的合約,錢都沒有付…

後世為什麼會流行?

越來越多業外資本,尤其是各種基金或者金融產品的進入,他們沒有項目,那就隻能下注…

到後來,有些電影還沒上映,大家就都在忙著分錢了。

以前投資了錢,投資人就更有責任有壓力了,保底發行變成了溢價。

從投資開始,本來這個片子是一個億拍,拍著拍著就變成三個億了,賣的時候就是六個億了。

越來越多人參與,就變成一種股份製的項目合作。

這樣的股份製項目合作導致一部電影反而沒有責任人了,電影還沒上映就忙著坐地分錢。

這種方式對影片是不利的!

資本助推下,一些電影的證券化去圈外圈錢,一些演員的片酬不合理的上漲。這都破壞了行業的規矩。

沈夢溪知道這個事,而且他很抵觸!

這種事一旦開了口子,就很難關——沒上映呢,就能分錢了,誰會拒絕?

所以,他搖頭:“《畫皮》係列,是夢溪傳媒打江山的電影,我們不太可能找外人合作…”

“…我也就隨口提議一下…”葉擰趕緊轉移話題:“半個月後,《太極俠》首映,到時候,您一定要來啊!”

“到時候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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