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撿了姐姐不要男二》全本免費閱讀
冬月二十六,宜嫁娶。
林初春出嫁,林衛東這次是下了狠,去鎮上買了五斤多豬肉,又殺了兩隻雞。
一大早,林初夏被叫起。
王愛華指揮得林初夏團團轉,打水洗菜,又將院門前的路給清掃乾淨。
等幫忙的人進了廚房叮叮咚咚忙起來,王愛華叫了林初夏問:“你姐是不是昨晚沒睡好?怎麼到現在還沒起來。”
因為風俗是晚上接回去,所以時間寬裕的很,並不急。
反正時辰還早,林初春起的晚點,王愛華也沒覺得不妥。
半夜的時候,她還聽見大閨女屋開門的動靜。不過,她以為大閨女是上茅房也沒在意。
王愛華知道大閨女這親結的有些不大願意,可她要強一輩子,自然不能等陳道明成親後再嫁閨女。
她王愛華丟不起這個臉。
宋凜冬長得比陳道明好,家裡有房有地。雖說沒爹沒媽,名聲也不大好,可掙的不少。
不然也不會八百多塊彩禮,不打嗝就應下了。
王愛華和媒人宋二姑關係不錯,宋二姑私下偷偷和她透露,宋癝冬手裡是有點積蓄的。
林衛東老實,一年地裡刨食省吃儉用,也餘不下幾個錢。
何況林家三個孩子都讀了書,每年不欠外債就算不錯了。
現在鄉下娶個媳婦,彩禮也就二三十塊塊。林初春耍性子故意要的高,說了個八百八十八,沒料到宋凜冬一口就答應了。
可見,人家手裡是真有錢,不在乎。
有錢沒錢日子過得都不一樣,王愛華是過來人,自然不願意自己的閨女嫁到窮人家吃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