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穿書(1 / 2)

《80年代:撿了姐姐不要男二》全本免費閱讀

林初夏是在知道林初春出嫁前一天,才意識到她穿的是一本舍友看過的書。

名字叫《八零年代:嬌軟村花成首富》

書中林初春和陳道明是男女主,兩人自幼定的娃娃親,在陳道明去當兵的前夕,兩人私吞了禁果。

後來,陳道明領導的女兒看上陳道明,就給陳道明媽寫了一封信,痛斥陳家定娃娃親的陋習,說是這會毀了一個優秀的為祖國奉獻的人才。

陳道明媽覺得這是改變陳家社會地位的時刻,就故意讓人在林初夏媽媽麵前透露,陳道明受領導看中,要娶領導家的女兒。

陳道明媽和王愛華是一村子長大的姑娘,又一起嫁到同一個村子。

兩人關係自小就不算好,隻能維持著表麵的客氣。

陳道明和林初春定娃娃親,是家裡老人給定的,新媳婦的王愛華並不是很願意,卻也無可奈何。

都說最了解你的人不是你的朋友,就是你的敵人。

陳道明媽敢這麼做,就是想讓要強的王愛華先提出解除婚姻,最好林初春先結婚,這樣背信棄義的是林家,也就影響不到陳道明的前程。

王愛華果然中計,受人挑撥,就托娘家在縣城裡的宋二姑給林初春找個城裡人。

而林初夏這個妹妹,在書裡隻是一個活不過三集,微不足道的炮灰。

書裡,炮灰林初夏堅決不肯答應替嫁。

宋癝冬為人仗義,也沒逼迫林家立刻還債,隻讓林衛東打了個八百八十八塊錢的欠條。說是還了錢,這事就一筆勾銷,也沒提出讓林家賠償其它損失。

據說因為說好的媳婦在成親當日跑了,宋癝冬覺得丟不起這個人,索性遠走他鄉出去創業。

林家因為欠了宋癝冬的債,一直在努力想辦法還債。彆說林初夏無錢讀書,就連弟弟林初秋都早早棄學打工還債。

誰料到,第二年林初秋在工地出事,王愛華接到消息對著林初夏破口大罵,她覺得是林初夏不肯嫁宋癝冬,林初秋才會死。

明明是女主林初春的錯,卻因為林初春不在身邊,王愛華就把這責任強壓到小女兒林初夏身上。